老公提離婚,我們住的房子是公婆結婚前買的,當時產證上只有公婆的名字,後來婚後把老公和孩子的名字加了上去,沒有加我的名字,想請教:如何老公真和我離婚,這房子我有份嗎? 這種情況你不一定能得到這個房子的分得份額。因為房子原來是公婆的,這是有據可查的,有房權證為證。可以查到底子的。而把你老公和孩子加上,公婆如果到時說這個房子是我們老兩口只贈送小子和孫子的,不送給兒媳,那麼,你就什麼都得不到啦。祝你快樂!
婚後財產,就夫婚者有份,婚前的要有證據,要是證據不足,也只能當婚後財產判決啦 樓上說的對
本來是沒有你的,因為是公婆的名字,但婚後她們加了你老公的名字就有你的了,因為法律上有規定,就是婚後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共同財產就有你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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