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於今年3月份領的結婚證,還沒辦結婚儀式,幾個月來感情一直不好。兩個家庭也矛盾重重。現打算離婚,但男方家提出要全部返還訂婚時送來的財禮和手飾衣物等東西,否則不離婚。我想請問一下訂婚的財禮是不是要全部返還?如男方堅持不肯離婚,女方起訴到法院是否有效 你不用返還彩禮,因為按民間說法,彩禮是結婚前的一中禮節形式,你們婚後的負責和存款應該兩人平分! 你們的婚前禮金法律是不予支持的!但是你如果真的想離婚就必須向法院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你們的感情破裂且無法挽回!(按照慣例,法律在不違背原則的情況下是支持女方的!) 還有如果你們有小孩的話,按照你說的居住環境,法院是會把小孩判給你的~! 還有就是如果你決心離婚的話,告訴你一個小竅門:夫妻如果連續分居180天,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撤消你們有名無實的婚姻,不需要征得男方同意。法院一定會判你勝訴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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