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現在要和我分手,她是鐵了心要分,而我是真的不想分,她是5月2號提出來要分手了,到現在我一直在堅持,我不同意,她已經搬出去住了,我也不知道她住哪裡,她不告訴我,我朋友讓我下班了去她廠裡跟著她看她住哪裡,但是我沒有那樣做,因為我了解她,如果的真的那樣做了,她肯定會很反感。
我們鬧成今天這樣問題全在我,都怪我,是我不好,2號那天她收了衣服說出去住(之前她借宿在她同事那裡),以前我們有過小吵小鬧的,但是我哄一哄她就好了,但是這次我把他摟在懷裡說,別生氣了,是我不好,她當時留了眼淚說,每次吵完架你就哄哄我就沒事了。說著說著拿了衣服說要回去了。當時我攔著沒讓她走,她偏要走,當時我的情緒有些失控,就大聲的連續問她三遍:你到底想干嘛?她當時看了我有3秒左右,說:我要跟你分手。當時我的心很痛,她哭了,而做為一個男人我也哭了。。。。。。她說她對我是有感情的,就算分了也會記住我一輩子的,(畢竟我們都是彼此的初戀)。
她的分手理由就是:戀愛的這幾年她哭的比笑的多,我傷害她太多了,我太不在乎她了(這些是事實,的確是我不好),我在她面前保證,我會改,什麼好話都說了,她說她知道,她說知道如果我們復合了我會對她很好的,但是她說她的心已經死了,鏡子碎了再合起來也會有裂痕的,我現在也很迷茫。
我和我女朋友2005年3月5號相識,我們是同一個地方的,2006年7月31號我向她表白,她也同意了,現在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我們都見多雙方父母了(還有很多就不一一說了)
現在我上夜班,她上白班,上也星期一晚上我請了一天假去接她下班,想讓她回來好好談談,之前面對面也談了3次,但她就是在開導我分手,我們在路上走著,她推著車子,我們大概走了半個小時,到了十字路口,左邊400米是我們曾經的宿捨,右邊4公裡是她現在住的地方,但是她還是選擇向右走,沒有和我一起回來,她說沒什麼好談的,談了也沒用,你又不同意和我分手,讓我放了她,不要在一棵樹上吊死。
前面三次她過來的時候都能做飯給我吃,這點是我很高興,真的很高興。說給我朋友們聽,有的都笑了,說分手了還這樣,也有的朋友說她對我還是有感情的,讓我別放棄。我女朋友以前對我很好很好,能過來做飯給我吃我沒有那麼意外。(她前三次過來就是開導我放了她,讓我和她分)
昨晚和一個多年不見的朋友在一起喝了許多酒,他也在開導我,說盡力就好,不行就換一個,男人談幾個女朋友也很正常,當時我只是點了點頭,沒說什麼,因為我知道我自己心裡在想什麼,我是真的愛她,最起碼現在是很愛她的,我不想欺騙我自己,她可能現在不愛我了,但是我真的愛她,我發誓。
晚上回去,不知道怎麼的打電話對她說了句胡話:我在天堂等你,這是最後一次給你打電話了。之後我把電話掛了,我當時心裡很亂,她可能也嚇到了,給我回電話我也沒接。她就給我朋友和同學打電話,讓我朋友給我打電話,說我想不開,打電話也不接,我估計她還是在乎我的。
現在她的被子,箱子和冬天穿的衣服都還在這裡沒有拿走,她想把我開導通了再拿走,但是我沒有同意和她分,那次她說,你把我逼急了,我等你去上班了自己來拿,或者這些東西我都不要了。 我知道,如果這些東西她都拿走了,那我們就真的完了。
我曾經傷害她的太多了:我會拿她和我上學時喜歡的女孩子比,經常對她說有哪個女孩喜歡我,還有就是,過年她去我家,我會不怎麼在乎她,我玩我的,她就一個人或者和我爸媽說說話,還有就是經常說她家人不好,太多了。現在想想真的太多了。的確是傷了她的心
聲明一下:我倆都沒有做對不起對方的事。
我想問大家我改怎麼辦???????有什麼好的辦法才能讓她回心轉意,我很想和她一起過日子,本來打算明年結婚的,可是現在。。。。。。。
我現在連她住哪裡都不知道
現在讓她過來她也不過來了,說過來也沒用,又談不好(分手的事)
我現在該怎麼辦????是不是給雙方點時間?????但是我害怕這事拖的越久越危險,我該怎麼辦????現在我能做些什麼 你們相識已經這麼久了,我想傷害也累及到她內心不能承受了吧。如果一個女孩子不是被情傷到這個份上,是不會輕易做出這種決定的。我是個女人,理解你女朋友的感覺。她可能願意跟著你吃苦受累,願意沒有房子沒有錢,但卻不願意沒有你的疼愛,長時間的讓她的心受苦,她可能真的累了吧。你這麼想,你們2005年相識,到現在五年了,你們也談論婚嫁了,說明這個女孩子也夠了結婚的年齡了,而對於一個女孩子而言,最好的時光她都跟你在一起,留下的卻是傷心。我也理解你,你不想放棄這麼一個願意為你做飯的女孩子,但你又給了她什麼呢?是每次哄好她之後的下一次再傷她的心???你能改變原來的自己嗎?你自己也說過你們在一起是讓她哭比笑更多一些,那麼這些原因是什麼呢?她為什麼在總是哭著生活的前提下還依然跟著你?也是留戀她自己的初戀。因而,當自己想清楚是否能真的讓他笑之前,別盲目的再做做什麼了。那樣會傷害更深。看看自己是否能真的改變,如果不能,就放她走吧。把你們之間的美好都留在心底。如果真的願意為她而做些什麼,那麼讓她看到你的好和能讓她笑的生活。你說呢?在一起時彼此互相珍惜,分開時彼此道一聲祝福吧。
分吧
這是你的代價
就算和好了,結果也是一個,分!
初戀能白頭到老的很少,穩定的感情來源於受傷後才知道的道理。
得到的太容易,不知道分量輕重的,容易躁動,自然不知道珍惜,只有閱盡千帆,你自然淡定了。 可能是暫時離開吧!也可能是對你的考驗,自己適當的把握一下分寸 你傷得她磁厲害了啊!女人啊一般只要是答應了的。你們還這樣相處了幾年。是不會輕易離開的。因為她想到了情意與她的名聲呀!當然。情是主要的呵!你哪能能這樣一次次地傷他的心呢? 女人一般是有兩種:一是只是肉本的交易的那種女人。這種女人是少的。但在商品社全中是有的。她們是肉體與心靈是分開的。與男人做那種事只是她的一個驅殼而已。這此致女人也一般是在婚閃或者是婚姻不如意破裂了的婚姻。她們才會這樣的肉與心的分開。也就是傷心透了啊! 那另一種女人就是心靈的交融的妻子了。她們能忍受生活上的種種苦難。就是不能忍辱負重。就是不能有老公的不忠與欺騙行為啊!這種女人往往是碰到丈夫有外情就會導死導活地要了婚了。 那麼你看看你的那位到底是一個什麼問題呢?我看看是屬於第二種的啊!你傷透了她的心。她不能允許你的那種不當她妻子的行為啊!她是人。她要得到的是尊重與關愛!你有嗎?你的悔過有什麼實際行動呢?所以她是不會輕易放棄你的。她現在實際上是要等到你實際行動呀!這不是你嘴上說說的。那是要你的“負荊請罪”那種決心與行為啊!你的白紙黑字。她都是相信你了。你的甜言蜜語也是太讓她失望了。 你說什麼是實際行動?那就是你要買上她最最愛的東西(一般就是衣服與化妝品之類吧)請你的朋友或者是她有小姐妹們送過去。這還是開門的禮扔。並且你一定要寫上一封你的改過的信。要認錯與決心都有!信中約她到你們談戀愛或者你們過去相愛時最最要去的地方。一般也就咖啡館或者音樂廳這種埸合/你啊一定要送一樣比較貴重一點的禮物。就是告衣他這就是給你的(生日。或者是你們戀愛時的日子)節日之禮啊!並要跪下下一只腳向她承錯啊!這樣才是你的真心與實意了/她也就會原諒你的過去重新開始你們的那種夫妻生活呀! 你能做到嗎?你認為這樣有傷你的自尊?這樣你要化錢了?你知道路愛情蠅什麼?這就是心的奉獻給(這就是你的自尊與物的奉獻給(那就是錢財)啊!沒有這麼兩樣的結合。你這次是很難要她回轉心意了。你太傷她的心了啊! 再告訴你一聲。這種時候,如果你不努力一下。她很有可能被另外的男人吸引過去的啊!因為她現精神上與生活上都是多麼需要男人的理解與幫助啊!因為她內心很痛苦。她年在一個孤獨的“世界”裡啊!你要抓緊啊!這就是我給你出的點子。只這樣啊!因為她在等身先士卒你。這時間不能太長呵! 你的女朋友既然鬧到這個地步,說明你傷她真的太深,還有就是,並不是每次自己犯錯誤,哄哄她就沒事了,可能你不了解女人,你第一次哄她,她會相信你,而第二次,第三次哄她,便沒用了,她只會相信你一次,到今天這個地步,我只能說這是你的錯,你太不男人了,你還別是生氣!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改掉你的毛病,再把她追回來才是 女孩一旦決定了的事情很難更改,既然都這樣了你何不順其自然呢?一再的去強求也許只會加深對雙方的傷害!做為男孩更不應該把感情當你生命的全部,至少事業是一定要的這社會就那麼現實就算你們感情再好你不能給他想要的結局也會一樣,天大的事久了都可以淡忘的 不要分手 先冷靜一段時間,跟她說說,大家先靜一靜 反省下自己的行為 問問她的朋友是不是她有別的想法 登門拜訪她家父母,討好丈母娘比什麼都管用 如果實在不行,換一個也沒什麼啊,可能開始會痛一點,但是時間長了,有一個新的戀情來取代了,你就會慢慢淡化對她的感情了. 看來你真的傷了她的心,你以前點點滴滴的所作所為讓她失望了。每次吵架雖然你哄了,然後你以為沒有事了,但事實上你沒有在行動上有所改正。你女友看不到你的行動,對你失望至極。 我覺得你應該寫一封長長的信,將你以前沒有做好的,包括過年自己玩不管她的一系列小事大事都清清楚楚地記錄下來,告訴她,一切你都知道錯了,你知道哪些做得不好,以前這些事情不會再發生,讓她知道你的誠意,也讓你在回憶中好好反省一下。 這是你的自白書,也是你的反省書,還是你對她的保證書,今後你們和好了,你要經常看一下,哪些你改正了,哪些依舊,以此了提醒自己。 感情不是一兩句好話就能經營的,要實實際際的行動來維持。 祝你好運~別再辜負你的女人了。 看到你現在這種情況很像以前我和我以前女友的情況,我和我以前的女朋友認識5~6年,我們也經常為些小事經常吵架,不過每次小吵幾天後都是她先和解的,大吵基本上是沒有,我這人性格比較內向人比較隨和我也不是那種不講理的人,所以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理虧的我就不吭聲讓她說,如我在理的話才和她爭辯幾句,就這樣我們相處了幾年,但後來由於各方面原因和家庭原因我們最終還是分手了。 我們分手並不是因為我們感情不好,由於某些原因她家裡不同意我們在一起,而且以斷絕關系來要挾她,我以前的女朋友不忍心和家裡人鬧僵搞的和我的感情也是時好時壞,她連每次我相聚都是偷偷摸摸的不敢讓她家裡人和親戚知道,不然就要被挨罵。就這樣我們的感情維持了兩年搞的我們雙方都感覺非常的憔悴和無奈,後面還是我提出分手的,我不想大家都過得那麼累,也不想每次我和她相聚被她家裡人知道了被狠狠挨罵(每次被家裡罵她心情都很不好好幾天不理我)。 分手前我們彼此都冷靜的考慮了半個月最終我還是決定分手,我不想我們一輩子就這樣躲躲藏藏的過日子,也不忍心看到她因為和我在一起被她家裡人挨罵而傷心的樣子。分手後我以前的女朋友整整哭了半個月,我想只有分手對大家都是一種解脫吧! 在這裡我不是建議你們分手,而是建議你們兩人都分開一段時間彼此都冷靜冷靜(最好半個月),到時你你女朋友還是決定和你分手,那證明你們已經確實沒什麼感情而言了,挽留已經沒什麼意義了,我勸你還是放手吧,上面那位說的很好,在一起時彼此互相珍惜,分開時彼此道一聲祝福吧! 。。。。唉,初戀怎麼啦。。好多人的初戀都沒有成功。。。。她一定是忍無可忍了,才提出來要跟你[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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