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先生結婚4年,有一女一歲半。房子是我向娘家借錢買一次性買的(我和先生一人一半,打有欠條),房產證上有我和先生的名字。先生為公務員,我是個體戶。與家婆同住,因為婆婆的關系我想離婚。 請問在雙方無過錯的前提下,一般情況下孩子和財產要怎麼分配? 請詳細說明,須要什麼手續? 雙方無過錯,要離婚,雙方達成一致協議,才可到當地民政部門去辦理離婚手續,象你家的情況,民政部門也是勸和不勸離的,要知道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啊,夫婦雙方感情沒有破裂,即使到法院也不會判離婚,若是你單方面的想法,雙方感情尚好,這婚離不了。我看你對先生還是滿意的,有的孝子在愛老婆與孝敬老娘上沒平衡好,出現了婆媳矛盾,化解這一矛盾,先生要擔當主責,孝敬婆婆的好事由妻子出面,妻子做一件事要賽過先生做十件啊,要和諧社會,祝你家庭和睦幸福!,
婆媳關系不應當是影響你們夫妻關系的決定因素。錢的事好辦,但是,你的愛人,孩子,你自己家庭的損失是金錢可以彌補的嗎。事在人為,人心換人心,婆婆也不是鐵板一塊,沒事找事地讓自己兒子痛苦的母親很少。我看你還是耐心地解決婆媳問題吧。不要因小失大。祝全家幸福愉快 你好: 離婚財產的分配主要有兩形式: 1、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依據法律規定判決。 2、協議離婚。根據你們的情況,雙方協議離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對財產的分配和孩子的撫養,按你們之間的協商規定的內容執行。 協議離婚只要到所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需要准備雙方的結婚證書,身份證、離婚協議書、戶口本。 財產分配,主要是你們之間的房產,若是婚前財產,屬於共有財產,,根據出錢的多少進行分配,有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若是婚後財產,屬於共同財產,無論誰出錢多少,平均分配。 孩子向你這種情況有母親撫養(法院判) 協議的內容一定要完善,主要是孩子的撫養費、包括生活、教育和醫療費,教育主要是指孩子上學所需要的費用,醫療費可以雙方每人一半,讓孩子有一個良好的成長的環境,身心得到健康的發展。 當然,我也同意樓上的看法,若只是與婆婆之間的關系的話,建議還是采取其他方式解決,自己單過或者和老公誠懇的交流,作為妻子也有一定的責任。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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