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沒有領結婚證前就和他生了一個女孩,在孩子一周多的時候我領了結婚證,現在孩子快三周了,我們因感情不合要離婚,請問孩子是不是能歸我撫養,他現在月薪三千。他每個月該給孩子多少撫養費?如果他現在給發後不給了我又該怎麼辦? 孩子能不能歸你撫養,要結合多方面因素考慮。如,你自己的經濟能力,子女是否與你生活的時間較長,對方有沒有傳染疾病等。但最主要的出發點是: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 如果孩子歸你撫養,從法理上說對方肯定是要支付撫養費的。因此,在離婚的時候一定要撫養費也一塊解決。 撫養費可以先行協商,如協商不成由法院一並處理,而撫養費的多少,也是結合多個因素考慮的,主要是對方的收入情況、孩子的生活需要與當地的生活水平。如對方有固定收入,可以以其收入的20%——30%給付撫養費。 如果是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支付撫養費的,對方不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協議離婚的話是唯一可行的方式,但是從具體的經濟狀況角度來說,男方的收入不是很高,撫養費不會承擔很多(孩子還在哺乳期,一般會判給女方) 可以協議離婚,如果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如果孩子歸你撫養,你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其月收入的20_30%作為孩子的撫養費.
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如果對方不履行,可以到法院起訴,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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