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後孩子跟他母親,我再婚己經4年了.前年我給孩子花2百元買了套衣服,現在的妻子和我大吵,前些天,孩子上學沒吃飯錢了,跟我要了2百元,她又跟我大吵.說給了撫養費了,就再不准給錢.我還能和她過下去嗎?誰幫幫我? 不要動不動就講離婚,最好還是跟你的現任妻子好談談。把道理給她講明白了。畢竟是自己的孩子,給了撫養費是應該的,可給了撫養費後就不能說對孩子不管了吧。 同時,要給你孩子錢的用時候可以跟你妻子商量一下。我想這也是一種對她的尊重,你跟她商量後,我想她就不會執意反對了。
女人都一樣,別指望她們會賢惠,還是自己藏點私房錢,用著方便 這個我回答不了你,你心裡咋想的你就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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