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6了已經退休。找了個伴領結婚證8個月,婚後沒有共同財產,她嶄時沒工作。現在要離婚。由於過不到一起要離婚。她說要我賠償她。請問我有賠償責任嗎 直接起訴離婚。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沒有法律依據,所以沒事的,除非她在生活上完全沒有來源而你的收入不錯,這樣的話你需要做一定的補償。 您好! 1、對方要你賠償她,要有證據證明你有過錯,而她自己沒有過錯。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但是,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是進行分割的。
如還有問題,可以直接與我聯系。聯系方式在我的主頁上。
不賠償,沒有法律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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