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農村朋友,今年剛21歲,無工作。剛結婚不足一年,但當時只是雙方請客沒領結婚證,現在女方已懷孕五個多月,可是男方提出要離婚,請問像這種情況女方該怎麼做?財產能不能分? 現在女方也有些不想要這個小孩,可是孩子是無辜的,假如生下來又如何撫養?總不能送人吧?! 您好!
對於你的問題我個回答如下:
1、你朋友與男方沒有領結婚證,那麼他們的婚姻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即從法律上來說,他們不是真正的夫妻。只是算同居關系。
2、那麼現在提出“離婚”,其實只能是解除同居關系。對於財產,要提供證據,證明在同居期間取得哪些財產,這些財產可以認定為共有財產。同居期間取得的共有財產是可以分割的。
3、至於孩子,你朋友的婚姻關系的合法與孩子的問題無關。即孩子生下,就得由他們雙方共同撫養、教育。如孩子判給你朋友,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教育費等。
如還有什麼問題可以再與我聯系,希望能幫助解決問題。
1、沒領結婚證,那就意味著沒有結婚。 2、小孩出生後,可以起訴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21歲還不夠結婚年齡!
都懷孕5個月了,作孽呀!都打算分開了,孩子還留下干嗎?以後事情會很多的!
父母都那麼小有能力撫養小孩子麼?以後2人都還要結婚,孩子怎麼辦?讓孩子過的太可憐還不如不要!
沒有領證法律上不是夫妻,沒有共同財產,可能在道德上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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