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領結婚證一個月,現懷孕二個月了,想離婚,請問如果離婚了,能分到男方的家產嗎?結婚前男方有一套房子和存款。我剛結婚一個月,肯定不能算婚後財產了,那結婚前男方的房子和存款,我能分到嗎?謝謝! 第一,如果房子和存款都是婚前男方的,並且房權證和存單都是男方或是男方家人的名字,那麼,你是得不到這些財產的權利的。那是男方的婚前財產。第二,你才有合法的結婚證一個月,除非有證據能證明有些財產是用你的錢購置的外,你可能得不到什麼錢物的,因為一個月的時間,你倆的共同財產幾乎沒呢。第三,按我國婚姻法規定,在你懷孕期間,除非你提出或是同意,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提出來法院也不會判決准予的。而你是可以提出離婚的,法院也會判准的。祝你快樂!
婚前財產都是屬於各人所有的,婚後財產才能平均分配的。 婚前財產是誰都終身就是誰的!
婚後的財產才是一人一半,所以你們剛結婚基本沒有什麼收入吧! 應該不能也離不了婚,因為你肚子有他的小寶貝,只要他不肯離你目前是離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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