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朋友在婚前,她父母借給她老公20萬買房,她老公當時也打了借條,並在借條上注明此20萬是用於買房的,房子是她老公的名字,當時房子價值60萬。如今結婚已經3、4年了,她想和她老公離婚,但是現在房子已經升值到130萬,想問下,她父母借給她老公的那20萬也隨著房子升值麼?還有就是房子她一點都分不著麼? 1、20萬元屬於借款,因是婚前借貸,男方都負有還款義務。
2、該房子為婚前購買,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3、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該房子有按揭貸款,則已經償還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房產上,男方應支付還款的一半給女方。
如果她老公買的房子是在結婚之前買的,那麼這套房子就是婚前財產,你朋友就分不到房產。 那先看你購房是前婚購買的還是婚後的.如果是前婚,即房是歸屬於你的,如果是婚後即屬於夫妻公有的,但是是你出主要錢購買的,法律回判給你多些的. 看來只能還你20萬了,因為他是打的借條,那麼他只認借條上面的錢,如果當初沒有借條,以他們夫妻關系判,房屋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了,那麼20萬就升值了。
只能還你20萬了,因為他是打的借條,那麼他只認借條上面的錢,如果當初沒有借條,以他們夫妻關系判,那麼20萬就升值了。 法律是公正的,借的是錢,還是還錢,加銀行利息。要分房就把20萬元錢,做共同買房;這樣可以分得部分房產,說句實在的劃算。也有其道理。 如果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的話,這個房子當然也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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