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姑被她老公因感情不和起訴離婚.共同財產沒多少,房產是她公公的名下.她老公賭博欠了16.6萬,起訴書上卻說是共同債務是幾個銀行透支卡透出來的.氣憤.讓我小姑還一半錢.她該怎麼辦?我們也沒有他賭博的證據.<他們共同在自己家開了一個小店只賺不賠的.> 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訴訟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否則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因此,如果老公提出雙方的共同債務,那他應該陳述或證明債務的用途,如果女方否認,且按照常理不足以認定此債務是用於家庭生活,不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建議聘請專業律師代理。
假的永遠真不了,放心吧。
沒事的。你們可以找個律師幫忙。按我國法律規定,一方用於個人消費,沒有用在家庭或是和家庭有關的事項的,是個人債務,另一方不負擔償還。你們手中沒有他的證據,但是可以訴說他是賭博用了。他也沒有證據證明這些債務是用於家庭或是和家庭有關的方面喲。找個好一點的律師,他們有經驗,會有辦法的。祝你成功! 如果沒有證據那說了也沒用呀,你還是應該去看看法律方面的書,好好分析一下,或者找個律師,宜早不宜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