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了,要准備做哪些事?他的月工資一千五百元左右,房子寫的是他的名字,房款沒還清(本來說好買房他出錢,但欠下的幾萬元錢是婚後還的,從結婚禮金裡已拿了三萬還了房款),裝修家電都是我家裡出的錢,女兒兩個月大,我想要房子和孩子,次次談離婚,他都說要不我給他十萬房子歸我,要不他給我十萬房子歸他。
我應該做哪些准備?怎麼做?心理上也做哪些准備? 真的想好了嗎? 真的想好了嗎? 真的想好了嗎? 今後的幾十年都想好了嗎?
好好想吧,不要離了又後悔哦! 還是當面去咨詢律師比較徹底,本來有孩子了必須為孩子負點責任,年輕人不要輕易就談離婚啊! 請個律師作好打官司的准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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