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家的戶口本的戶主那頁都丟了,現在戶主那一頁就只有復印件了,去登記時只帶著著有我們姓名的那一頁和身份證可以登記嗎? 先把那頁戶口簿給民政局看看。是否合格。若不合格就先去補辦戶口簿。 總之你可以先去民政局查詢,那是最權威的 下面是我找到的一些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婚姻登記處留存)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三、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1.雙方身份證 2.雙方戶口簿(集體戶口帶你的那一頁就行) 3.3張2寸彩色合影照片 4.各自的戶口簿及身份證的復印件(婚姻登記處留存) 然後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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