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結婚16年快了,現在離婚快一年了,是我主動提出來的,當初確實是一時沖動,沒為孩子考慮,我是淨身出來的,因為我們家什麼東西都沒,房子是前夫媽媽的,除了女兒,我什麼也沒得到。 我今年40歲了,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壓力相當之大,也就2000元左右的工資,現在還要養活孩子,他每月出生活費400元。當初我要離婚主要是看不慣他不工作,好吃懶做,不講衛生,我在外面辛苦賺錢,他還一天到晚懷疑我有外遇,有時還打我,實在受不了這氣,想想反正這個家也是靠我養的,離就離吧,只是真的當時沒考慮孩子,可憐了這個孩子!!!! 由於我沒住處,我和孩子還住在他一起,還是像以前一樣,我每月拿出1千多元養家,他燒飯。可是至從離婚後他變化更大了,不僅僅是懶惰,不講衛生,現在飯也不燒,什麼都懶得做,就知道一天到晚喝酒(原來也每天喝的),還總責罵孩子,把孩子當出氣筒,說得孩子一無是處! 我們離婚的事孩子不知道的,我本想出去租房子住,孩子又不願意,加上我手頭也缺錢,娘家也沒一個幫得上忙的,就依了孩子,加上前夫也不讓搬出去,也就算了。現在我也才真正知道什麼親情愛情啊,就是錢最重要了!!! 當初離婚協議上寫明他每月給孩子生活費400元,到孩子24歲,包括教育費各半。 由於我們一直還住在一起,什麼生活費根本就是空話,讀書的費用也主要是我出,他偶爾拿點出來,一到要拿錢時他就會想盡辦法吵架,不出錢了!!! 現在我真的忍受不了了,真的好累啊~~~想搬出去租房,離婚協議上該他出的錢可能他不會出,我有什麼好辦法讓他一定要拿出養育孩子的費用呢?謝謝!!! 既然生活已經這樣了,幾乎到了最糟糕的邊緣,那麼就讓以前的事情過去吧。從現在開始,不再重蹈覆轍。遇到這樣的丈夫,是你們之間的孽緣,現在開始你應該樹立一種信念:一切為了我和孩子,在忍耐中建立自己的計劃,不要對他和周圍的家人抱有一絲幻想,讓自己堅強面對一切,努力為了自己和孩子的幸福生活,為了早一天逃出這樣的生活狀況而努力!充實自己,在事業上不斷進取,不斷的把握機會。這樣很累也很苦,但是人要是發心要改變,沒有做不到的! 願你早日苦盡甘來!
堅強這麼大的年紀了還鬧離婚,沒出現第三者要堅強 這個事,不是拖得事情,不妨找個外出旅游的機會,與孩子一起,將事情講清楚。如果你住的不是大城市,可以自己租個房子,500元左右,與孩子一起住。人生,離開誰都一樣,只要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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