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現有兩個孩子,一男一女,男孩3歲,女孩5個月,男方一直對孩子沒有任何責任感,沒帶過孩子,甚至沒怎麼抱過,孩子放在女方父母家帶,也很少給生活費,而且還懷疑男孩不是他的,整天就是疑神疑鬼的,說女方跟某某有關系,控制女方的自由,不讓她打電話,發短息,跟男的說句話都不行。實際上,女方根本沒有做任何對不起男方的事,全部都是男方無中生有,惡意中傷。男方還經常打孩子,打女方。而且現在男方先提出離婚,如果打官司的話,孩子會判給誰?因為男方沒有責任心,如果孩子給他,肯定不行,有可能兩個孩子都給女方嗎?撫養費會怎麼計算? 一、按照我國婚姻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二,周歲內的孩子一般情況下要判決給母親撫養。你的女孩才五個月,一般情況下是會判給女方的。 二、至於男孩,你可以找鄰居等人做證,男方對孩子沒有盡到撫養義務,而且經常打孩子。這樣,歸你撫養會對孩子成長有利。你就會爭得孩子的撫養權。 三、按規定,撫養費是非親自撫養孩子的一方對方支付的孩子的成長必須費用。如對方有固定收入,可按其收入的20%-30%給付。兩個小孩的撫養費可酌情增加,但不會超過對方收入的50%,如對方沒有固定收入,一般是按當地的最低生活標准。這個錢的給付,可以根據在法庭上的約定,可以一月一給,也可以定期給付。如果對方不給付或是給付了幾次就不再給付,那麼,可以根據判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就是啦。 四、根據你的情況,你對法律知道的不多,所以,建議你找個律師幫助你寫訴狀、辦理應訴一就事項比較好。 祝你好運!
您好!
1、如果你有經濟能力可以撫養兩個小孩,可以盡量爭取。
2、5個月的女孩一般情況下是會判給女方的。因為她的年齡較小,與母親一起生活有利於她的健康成長。
3、撫養費,如果均判給你的話,你可以要求對方支付一定的撫養費。如對方有固定收入,可按其收入的20%-30%給付。兩個小孩的撫養費可酌情增加,但不會超過對方收入的50%。 如對方沒有固定收入,一般是按當地的最低生活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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