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談了三年了。我們不在一個城市。去年我在我的城市買了一個房子。准備用來結婚的。因為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嘛,所以我媽覺得如果要談結婚裝潢應該是他們搞的嘛,畢竟我們買了房子的。結果,他爸爸給了我兩條路:第一,說她跟了我3年了一年給4萬一共12萬做補貼,然後同意我和他分手。第二,要我拿5萬出來裝修。然後再談結婚的事。可是悲劇的是,我們家幾年前剛買了塊地皮自己蓋了房,去年又給我買了房。還欠親戚些錢。根本沒錢搞裝修。我意思是等個1,2年吧。可他父親說,你5萬都拿不出來啊。現在我到底該怎麼辦啊。大家幫幫我啊。 也太過分了吧,現在什麼都依照他們的說法辦了,到時候結婚了,你就是一
個小男人了!什麼都得聽他們的安排。
當初她和你在一起都是你情我願的,還說什麼分手費。現在憑什麼讓你一個
人分擔啊?以後她就盡享現成的。你最好還是和你的女友協商一下,讓她同意你
的想法;要麼兩家各一半。如果都不行的話,你就只能動真格的了,那就是和她
分手。
我相信兩個人都相處這麼久了,她還是不捨得和你分手的,畢竟一分感情是
很難磨合的。再說時間不等人啊!他爸爸到時肯定會心軟的。
祝你好運!我和我的男友就和你的例子很相像,最後還是我征服我爸爸的,
如果你女友是真心喜歡你的話,肯定會向著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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