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將要畢業,兒子生下來了,但兒子從一生下來都是女方帶,目前不方便找工作。結婚前不了解家婆為人,但是後來備受欺辱,家婆坐月不但不幫忙,還經常對女方使臉色,發脾氣或罵,也不容忍兒子對女方付出關心,女方坐月沒休息好,也沒辦法去找工作,帶孩子日夜沒好睡,現在換來的是家婆到處跟別人笑話女方靠老公養,說出了自己不喜歡這媳婦,女方經常忍氣偷偷哭泣,老公比較怕媽媽,所以不像結婚前那麼關心人,偶爾還吵架,老公還罵女方去死,感情即將破裂,孩子不能在這種環境成長,所以想離婚,想以後自己養孩子,離開這個冷漠的家庭。但又怕暫時沒工作,法律會不將孩子交給女方養 如果沒有經濟能力的話,可能要小孩比較難。賠錢給男方應該是不用的,夫妻財產可以共同分配,建議你找個工作後再離婚對要孩子比較有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