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曾祖父母--外公---母親----她 外曾祖父母--奶奶---爸爸----我
外曾祖父母這一代可能是親兄妹或親兄弟或親姐妹其中一個關系這樣算近親結婚嗎? 法律規定的禁止近親結婚是三代,你們是第五代了應該沒什麼問題的。
算不算也沒緊要,你們不說,根本沒人去調查。關鍵看你們怎麼想了 不算近親結婚 什麼是近親結婚? 近親結婚是指三代以內有共同祖先的個體相互之間結婚。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 之所以要禁止近親結婚,是由於親員之間相同的基因較多。一級親緣間(即父母、子女或同胞之間的關系)有基因是相同的;二級親緣見(指祖孫或伯、叔、舅或姑、姨與侄、甥之間的關系)有基因是相同的;三級親緣間(指堂兄妹、姨表、姑表、舅表兄弟姐妹之間的關系)有基因是相同的。近親結婚後,致病基因組成純合子的機會多,從而使隱性遺傳病的發病率增高。在實際每個人都可能帶有五六種隱性遺傳病基因,由於非近親結婚,相同的基因機會少,致病基因組成純合子的機會少,因而不表現出病態。據調查統計,近親結婚所生子女遺傳病的患病率,為非近親結婚(即隨即婚配)所生子女的幾十倍,甚至百倍。因此,必須杜絕近親結婚。
應該不算。
“一對夫婦,如在曾祖父以下世代有共同祖先,就算是近親結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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