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戰速決,男人不愛你了,女人就不要浪費時間去愛他了。 7.建議先和他慢慢溝通,了解他真正離婚的原因,進一步了解他內心的世界,看有沒有挽回的余地,如果他堅持離婚,建議大家妥善並和平解決,因離婚事情鬧得大了,對雙方都不利
男人自己早就做好了離婚的打算,不是自己心裡和生理有問題,就應該是在外面有了其它的人,如果你能證明房子是你個人的財產他也不需要,那麼離婚其他賠償問題你們可以協商,畢竟你們結婚了,房子也可以算是你婚後的共同財產,我認為你應該跟他冷靜下來好好談談,也不要讓你父母多參與,他們的意見你可以參考,也不要追究離婚的原因了估計他也不想說,除非你能抓住有利的證據,要不還是處於弱勢一些讓他同情你一下好好協商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你沒有錯,一定要10萬的賠償!但是不要要挾人,否則會導致極端的事情發生!不給錢就不離,你要做兩手准備,一方面把離婚的後續做好,只要不給錢就不簽字!另一方面,必須把著生活搞好,把他的父母照顧好孩子照顧好!叫人挑不出你的不是來!你要想:現在是僵持階段,有可能離婚也有可能不離!你把兩方面都做好,靜待結果好了,事情的轉機不可預測,但一定要留有余地!離婚對你也沒好處,但至少要平衡一點,10萬不多。不離婚還得好好過日子,不能把事情鬧得過僵,叫他的父母看看,都要離婚了你還那麼懂事,他們會幫你的!你都40幾歲的人了,什麼是現實什麼是一時之氣,不用我多說,利害關系你自己把握吧! 既然他對你現在是這樣的態度,再生活在一起只會讓你傷心,所以建議你還是離婚的好。 你可以嘗試一下看他是不是有第三者了,如果找到他有第三者的證據,那不說明他是婚姻中的過錯方,離婚的時候你可以多分得財產。 看你們這五年的共同財產有多少,再拿出來平均分配。 1、10萬元離婚費是否合理,要看雙方意願和夫妻共同財產是否在20萬左右。法律上並未規定有分手費。如果夫妻共同財產在20萬左右,那麼,您要10萬並不過分;如果共同財產遠遠低於20萬,索要10萬離婚費要看對方意願了。 2、首次離婚,除有重婚、與婚外異性同居、家暴等情形外,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 3、是否有婚外情無法判斷,需要您根據有關證據去分析。 4、若您有證據證明現住房的購房款為您父母所提供,且購房在婚前,那麼該房屬於您個人所有;如果購房在婚後,那麼該房屬於您與丈夫的共同財產。 人肯定外面有別的女人,你多留意他一下,肯定能找到他出去找女人的證據,要不怎麼會這麼無理狠心的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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