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跟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欠下了巨額債務,他們婚內也有不少房產,他們離婚協議時,債務老公一人承擔,房產卻給前妻分走了大半。我跟老公結婚時他分的三套住房現在都以還債為由賣了,昨天車也賣了。老公賣房之前說以我的名字再買一套住房,現在人家催著我們搬家,我跟他商量買房的事情,他說不買了免得她前妻跟著鬧,讓我帶著孩子回娘家住,然後他兩邊跑著解決問題。我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請問我該怎麼辦? 他讓你帶著孩子回娘家住?他有時候也過來住?等於說你結婚倒把男人帶回來?結婚前沒有考慮好嗎?以後你們靠什麼生活呢?他有什麼賺錢的本事嗎?你還要他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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