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因背叛我,我原諒他幾次,可是他並不願意徹底和那女人斷絕關系,我對他的背叛也無法釋懷,因此我想提出離婚,可他卻無所謂的態度,我想得很清楚了,如果我提出離婚,我應該要些什麼條件才難彌補我的傷害?因他是出錯方,我能提出我跟他十年青春損失費嗎?(他是上我家門的,孩子是跟我姓的,孩子肯定隨我,我能向他要多少孩子的生活費和學費,還有撫養費?他現在一年只三萬多元的收入,他是公務員,以後去他的收入肯定有漲的,請懂有關法律的朋友們幫我出出主意? 你好: 關於孩子撫養費的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 1、孩子的基本生活費, 2、孩子的教育費,是指孩子讀書的基本費用,一般以上大學為准,當然不能包括孩子興趣愛好所花費的費用 3、孩子的醫療費,各承擔一半 這些計算起來,一般雙方比較麻煩。雙方協商解決比較好,協商不行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多有參照標准。 至於其他的財產,你沒問我也不講了,青春損失費不受法律保護。 祝你走運! 你提的離婚,還能跟人家要什麼錢?既然男的是過到你家來的,那就應該是人家分你的錢了!難怪網上到現在沒人理~~算了我行行好告訴你算了!不用謝我! 國內沒有離婚後,你還能要他以後增加收入要求分配的法律。一旦你們離婚,法院規定他一次補償你多少和給孩子每月的多少,以後不管他的收入加或減都不會改變。你可以收集他出軌的證據,把你們的婚姻財產大部分判給你。 你們的婚姻看來不是很均衡裡面有太多的利益關系,感情反而不是很關鍵了,所以你真的應該自省一下,到底走到這一步難道自己一點問題沒有嘛?如果真的沒有什麼留戀的了那麼讓你老公淨身出戶就完了,估計他也不會想要孩子,至於孩子的撫養問題法律都有明文規定不是你想怎麼就怎麼樣的,法院會按照他的收入而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用的,至於什麼青春賠償啊那些摸不著邊的東西就不要提了,太沒意思了,人要往後想不要老是執著於眼前的得失,畢竟夫妻一場還是好聚好散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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