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結婚三年,現在兒子兩歲零兩個月。我們因感情不和已經決定離婚,但雙方都想要兒子的撫養權,所以沒辦法協議離婚。現在我想提出上訴讓法院來宣判,只是不知道這份訴狀應該怎麼寫。我把我的情況詳細寫下來,請大伙幫忙看看,雖然寫得有點長,請大家耐心看完,然後幫我擬一份,順便幫我看看我的勝算大不大好嗎?謝謝大家了! 我們是06年7月在廣東打工認識的,06年12月我們就結婚了,結婚之後我們仍在廣州生活。07年2月我確定懷孕了,所以我有沒有去工作。 從我懷孕之後他對我的態度就變了。我們雖然不存在家庭暴力,但是他的冷漠讓我受不了。當時我一個孕婦,正是需要關心呵護的時候,他卻對我不聞不問,每天上班回來不是上網就是睡覺,我試過撒嬌,甚至用哀求的語氣求他多關心關心我,多陪陪我,但有沒有任何效果,所以在我懷孕三個月的時候忍無可忍就離家出走了,我本以為我這麼激他能讓他有點愧疚然後對我好一點。可沒想到,我離家出走的那些日子他只有在當天打過兩個電話給我,可我當時在氣頭上就沒接他電話,然後他就打給我投靠的朋友。當得知我在朋友家之後他就再也沒跟我聯系了。我當時心很涼,他作為丈夫,作為我肚子裡的寶寶的父親,竟然一點都不關心我,我在朋友家打擾那麼多天,他竟然想都沒想過要把我接回家。我在朋友家住了一星期,感覺朋友開始不高興了,所以只得給他電話讓他來接我回去。 後來懷孕7個月了,他就送我回他老家待產,一送我回去他就回廣州了,沒給我留下一分錢也沒有給家裡生活費。我在他家住了幾天,我發現他們家的生活習慣和飲食習慣我沒法接受。因為我們當初決定結婚太倉促,而且結婚之後也沒有真正跟他家人相處過所以對他家人完全不了解。我在那裡生活的那幾天,幾乎都是吃剩飯剩菜,而且吃的肉都是放臭了的(因為他媽喜歡吃),而且他們家很髒,總感覺怎麼收拾都沒法干淨,整天蒼蠅蚊子滿屋飛。所以我當時心裡覺得特委屈。先不想我從小生活的環境怎樣,就說我當時是一個孕婦,正是需要營養的時候,而他們家的條件能給我的就是這些。為了寶寶著想,我決定回娘家待產。 後來我搬回娘家了,他還是沒有給我寄過錢,也沒有給我媽生活費。直到孩子快要出生了他才帶了一千塊錢回來給我生產用。後來孩子出生了,我們一家三口吃住都在娘家,他不給生活費就算了還總做些讓我媽反感的事,所以我媽對他意見很大。 11月份的時候孩子才一個多月,他就又去了廣州,一直到過年才回來。而他去廣州的那幾個月的時間他並沒有工作,所以也沒有一分錢寄回來。過了年他又要去了,我媽擔心他過去沒有錢不方便,還特意拿了一千塊給他帶過去。 一直到寶寶六個多月了,他還是沒有工作,沒有給我和孩子寄過生活費。我就想,可能是我們不在他身邊他沒有壓力。於是我就決定帶著兒子去廣州找他,當時我媽怕我們一下子過去他負擔太重,怕我跟孩子沒保障就又拿了三千給我們帶過去。可是,我們過去之後情況仍是沒有任何改變,他仍然每天通宵上網直到上午才睡覺,下午兩點左右才起床,起了床又是上網,每天最大的貢獻就是做一頓晚餐。工作的事情也不見他著急。幸好當時我們是跟我的朋友合租的房子,生活費也是分攤的,而且朋友即使多給了錢也不計較所以當時生活方面還是過得去。只是他一個大男人,有老婆有孩子,每天在家無所事事的沒有班上也不積極找實在不像話。為了他這事我沒少跟他鬧,畢竟他是一家之主,他有責任為這個家庭負責,既然我負責帶孩子我就沒法工作,所以養家的任務只能落在他身上,可是他每天除了上網、看電視之外好像對什麼都不關心,孩子一直是我帶的,他很少陪孩子,所以他除了嘴上說疼孩子愛孩子外並沒有實質的表示。看他這麼不上進,這麼沒有責任感我的心都涼了。所以那時候我就跟他提出了離婚,可是因為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也因為我還想再給他一次機會,所以最終還是沒有走上法院。不過當時我就跟他說,給他一年時間,如果一年之後他還這麼吊兒郎當這麼沒有責任心的話就去辦手續。 去年一年的時間,他一直沒有工作,我們的錢都用完了,借也沒地方借了我們就決定回來發展。我們從廣州回來之後幾乎都是分居的,因為他家的生活習慣和飲食習慣太差,孩子回去幾天就會生病,而且他們不懂得教育孩子,也不贊同我的教育方式和養育方式,所以孩子在他們的影響下也變得很不好帶。為了讓孩子能夠健康的成長,也為了讓他得到更好的家庭教育我決定帶兒子回娘家住,偶爾回去幾天。 我跟兒子在娘家住的時間那麼長,他都很少去看我們,甚至連電話都很少打。一般他給我電話都是有事說事,沒事就很快掛了。幾乎從不過問我跟兒子的情況,所以我覺得他根本就不關心我們母子。我對他真的失望了。 後來真正讓我決定離婚的原因就是這一次帶孩子回去。這次回去住了一個月,從回去的第六天開始孩子就生病了,先是拉肚子,接著感冒,然後感冒一直都反反復復好不了,我從娘家帶去的藥都吃完了,我跟他說得去給孩子買藥。他聽到沒吭聲,也沒去買藥。後來停了幾天藥兒子就發燒了。剛開始發燒的時候我給寶寶量的體溫是38.3度,當時我當著他和他媽媽的面說了。可是一聽到孩子病了,他的反應就是不吭聲,接著看電視。他媽的反應就是一個勁的說窮,沒錢看病什麼什麼的然後就帶著大伯的兒子去打預防針去了。過了一會,我覺得孩子更燙了,急得我破口大罵他才打電話給他媽說孩子要去醫院,然後他媽才給錢看病。第二天,兒子的燒還沒退,我覺得孩子一直反復感冒跟天涼了他沒鞋子穿有關。所以我就跟他說要去給孩子買雙鞋。他就不高興了,一起床就開始找借口摔東西。我一氣之下就收拾了東西帶著發燒的兒子回娘家了。現在我跟兒子已經回來十幾天了,他從沒打電話問過兒子的情況,我給他打過去讓他抽空跟我去把手續辦了。可是從來不關心兒子,沒照顧過兒子的他竟然要跟我搶兒子的撫養權。兒子從出生到現在,幾乎所有的開支都是我娘家給的,兒子也一直都是我照顧的。他對兒子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的付出都極少。可以說,他從來沒有盡過做丈夫、做父親的責任。 他現在仍然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他的開銷都是他媽負責的,可是他媽一個人養一家子人,可以想象生活方面會怎樣。他們全家都沒有文化,不懂得怎麼教育孩子,可是他仍然要跟我搶兒子的撫養權。他說,是我嫁給他的,兒子是跟他姓的,所以兒子是他的不是我的。就算兒子跟著他餓死或變壞也不會把兒子給我。他會不擇手段得到兒子,如果我敢不把兒子給他他就把我殺了。我知道他是這樣的人,他沒有文化也不懂法,他一旦沖動起來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所以我現在很擔心他來硬的跟我搶兒子。我不知道能怎麼辦,唯一想得到的辦法就是通過法律解決這件事。只是我不知道怎麼寫訴狀,而且因為我們一直分居,一起生活的時候我又沒想到搜集什麼證據,再加上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才是有利的證據。所以現在要上訴的話我也拿不出什麼證明。我現在很苦惱也很擔心。我可以什麼都不要,但我不能沒有孩子呀! 雖然我已經幾年不工作了,但是我的專業沒有忘,如果不是帶孩子我隨時可以去上班。所以我想如果孩子跟我的話頂多再麻煩我媽幾個月,過幾個月等孩子上幼兒園之後我就可以上班掙錢了。所以我能保證給兒子好的生活和好的教育。 大家幫幫我吧!
你好: 簡單了解了你講的情況,現將離婚案件法院判案的原則敘述一下, 從孩子判決來講,主要有幾點: 1、年齡上,一般情況是10周歲以下的孩子由母親撫養,10周歲以上的孩子需征求孩子的意見; 2、經濟上,一般由經濟條件好的一方撫養孩子,包括工作、住房、收入等,有利於孩子身體的健康; 3、教育上,孩子教育的好壞也是衡量撫養的標准,孩子是否能受良好的教育,得到全面的發展; 總之,誰撫養孩子,主要是看孩子能否快樂幸福的成長,孩子身心健康的發展。 所以,這些條件是法院判決誰具有撫養權的標准,孩子的成長必須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環境,這樣孩子才能身心健康和快樂。 從你敘述來看,你具備撫養孩子的條件,按照上面我講的原則去做,孩字肯定會判給你的。 至於債務的問題,具體的要具體的分析對待,也不完全是他所欠的債,你必須償還,償還的比例是不同的。 法院離婚,並不復雜,你完全可以起訴,不用請律師,減少費用,兒子判給你的希望很大,但你堅決要求離婚,法院十一條街為主,不能調節的情況下,才做出判決。 祝你成功! 證明你的經濟能力能你老公強。 我勸你一句, 就你個人以後的生活而言,不要孩子更利於你再婚。 既然你老公要這孩子,說明他喜歡這孩子,孩子一定會得到很好撫養的。 債務問題必須在離婚前雙方簽訂一份協議,說清楚其中的一萬錢是你母親的,可以抵扣撫養費。其他的債務都有你老公承擔。雙方簽名,寫下日期、地點。 再勸你一句,能不離的話不要離,離婚畢竟是件痛苦的事,對孩子更加不利。 你可以起訴離婚,請個律師幫助,律師會幫你把孩子的撫養權爭取到手的。關於果園,如果你不要權益,也不會分擔債務的。祝你好運! 孩子一般都是判給母親的,這點你占了優勢了。 至於其他債務什麼的,你最好是找到證據後再作打算。 如果你又工作,首先可以保證生活沒有問題,其二,孩子年齡小,也是由你一手撫養的,這樣的兩個條件,孩子一定歸你撫養,除非你不要,才能給他。 關於這個債權問題的話,我覺得離婚應該是一人一半,但是你把土地歸他,當然,他要相應的,折錢給你,但是我覺得他借你母親的錢,很難通過正常途徑要回來,你就想辦法怎麼弄回來吧,但是好像對上這麼賴皮的人,也沒辦法,那就隨便吧,錢和離婚那個重要你就選哪個了,我覺得你真傻,他們全家這麼對你,你還借錢給他們,你真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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