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把孩子給他,我怕他對孩子不好,我不能看著孩子受罪,也不能讓他對孩子一點責任沒有他就逍遙了.請幫我看看這個協議,謝謝. 1、離婚協議書條款及內容有瑕疵,如由於沒有約定女方探視孩子的時間、地點及頻次,第二條第二款“女方未經男方同意,不可私自探望男方撫養的孩子”的約定,等於剝奪了女方探視孩子的權利。 2、既然你擔心他對孩子不好,那就需要增加必要時(如虐待或遺棄以及不盡撫養義務等)變更孩子監護權的相應條款。 3、由於離婚協議書第二條第一款有“女兒孟禺男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的約定,因此,男方極有可能會以此為由拒絕承擔撫養義務,但你可以以孩子法定監護人身份,通過法律程序要求男方支付相應撫養費等。
既然你們是協議離婚,那麼你也可以對此協議提出自己的要求,你也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不知你小孩多大啦?如果小的話,可以以小孩還小需要有母親的照顧為由,獲得撫養權。 我認為如果財產標的額大的話通過訴訟方式,您取得撫養權的幾率應該大一些吧! 離婚協議不等於離婚證,要想好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