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在一起好幾年了,06年年底生了一女兒,現在兩歲多了,准備送托兒所,可是我們當初沒有辦結婚證,小孩子是在正當醫院出生的,因為沒有結婚證,醫生沒有給小孩開出生證,現在小孩子進托兒所進不了,一定要出生證,而那家醫院有不給開,怎麼辦?
沒有結婚證怎麼上戶口?而且是想補辦結婚證都不可以,我沒有戶口的。急啊。。。???? 你沒有戶口你對象有吧,不可能兩個都沒有,不管誰有沒有你們居住的地方都有居委會吧,到那叫你們的什麼村長組長什麼領導的,開張證明,證明你們是正式夫妻,孩子是正式生育,因為某某原因造成你們沒有戶口沒未辦理結婚證的相關手續,在拿到當地派出所人口管理處,申請臨時身份,(是一張表格,按上面要求填寫)一定要派出所的簽字蓋章。在拿到那家醫院,自然會開出生證給你們,要是還不開,就叫派出所的去處理。在這同時,你可以那那張表格去當地政府,申請戶口,補辦結婚證手續,中間要好多時間,他們會去調查,一般時間為三個月至5個月左右。不要說時間長就耐心的等待,一定要常去問問情況,去煩了他們幾次他們就會很快的幫你辦理,需要什麼手續也會及時的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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