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9年了,我今年35歲了,我們結婚的時候是因為我懷孕而且我們相愛才結婚的。雙方的家長都不同意,我的父母是很隨和的人,覺得女兒自已原意,最後就什麼都沒說的就同意了,他的父母不同意,是因為我沒有北京的戶口,不是在事業單位上班。學歷也沒有他高。不同意,但他堅持最後也同意了。他父母當時給了8萬我父母給了2萬交了首付貸款買的房,其他的什麼都沒有。房本寫的我老公的名字。當年我生了一個兒子一直都是在山東老家我父母照顧我。孩子10個月我回來後,我們就開始吵架了,他覺的自已養家壓力太大了,而且在外面有外遇了,想要和我離婚,但孩子太小沒有說出口,當時我很痛若,但是我愛他,不捨得離。我就給孩子送回老給我父母帶。我就回來工作了,從那以後我很要強,我掙的收入總是比他多。日子還算平穩。孩子4歲的時候因為快上學了,就接回來了,父母給我看孩子時沒要過我們一分錢,孩子生活的費用都是我父母拿的錢,孩子回來後我們吵架總是不斷,大多數原因是因為他打麻將。不顧家。開始我總是讓著他,一生氣就哭,隨著架吵的越來越多,我的脾氣變的易怒,我們誰也不讓誰,為一點很小的事就能吵起來,吵架就想家常便飯,而且總提到離婚。但我的總是硬不起來,他一對我少微好點,我就不生氣了,去年他再一次有了外遇,是打麻將認識的,而且女的就住在我們附近,最後是女的給我打電話我才知道的,我雖然痛苦,但是為了孩子,為了這個家我捨不得離婚,他也認了錯,這事就過去了,今年我們投資做生意把家裡的積蓄,還向雙方父母借了點錢都投進去了,但是生意現在是賠錢的。我今年因為其它原因也沒有工作,這架就吵的更多了,還動了手,他一腳踹在我的胸上,我痛了好幾天,我給婆婆打了電話把情況說了一些,以前我從來不跟婆婆說這些事情,回為我婆婆從我們結婚的時候就不同意,她覺的我配不讓她兒子,因為我老公從我們認識之前他就瞞著她媽把醫院的工作給辭了,因為他父母是東北的,他是大學畢業分到北京,落戶的。所以他父母到現在也不知道的他的情況,他是今年通過關系才回醫院上班的。電話裡婆婆把對我的所有不滿和對他兒子的失望全指責了一遍,對老人的指責我沒話可說,因為他媽不知道他的情況,認為不管什麼原因,我沒有以身做責,是我自身做的不好。我們的婚姻走到現在,我真的很慰屈,離婚的話,以我的條件,孩子只有跟他爸爸,跟我的話要遷戶口,要轉學,對孩子的影響很大。我們的經濟條件現在是負債,我一分錢也拿不到,唯一有的就是現在的房子。房子還是寫的我老公的名字。而且我也不能回老家,不能讓我父母知道,我父親有心髒病。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離了吧,捨不得孩子,捨不得現在這個家,不離吧,架吵不完,我老公現在高興的時候和我說話,不高興的時候看我什麼都不須眼,我們一天講話不到10分鐘。他也不跟我溝通,我問多了總閒我管這管那,這次吵架,我下決心要離婚了,這幾天老公住在單位裡,孩子給我說媽媽你們別離婚,給我唱了首歌,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跟草,問我媽媽你的胸還痛嗎,我哭了,哎我該怎麼辦。 都說: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
所以,大伙不宜看到你的描述就建議離婚--畢竟離婚之後還得面對另外一個又是完全陌生的男人呢!!!
禍根都說當初沖動埋下的,眼下作出什麼決定都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在作出決定前要三思!!!
你的問題,真的還好麻煩呢? 為啥麻煩? 麻煩的就是因為你們當時是有愛、是沖破家庭的阻攔、最後是有情人終成眷屬,你說眼下要離婚--何解?
還有,眼下你有那麼多的捨不得,說白了還有基礎!而你要離的原因只有一個--經常吵架! 先不說捨不得的問題,而是問問你吵架的問題-- 1、吵架的問題能夠徹底回避嗎?應該是不可能,因為眼下的人最少是你曾經深愛的人,眼下你們都那麼多的理由要吵架的話,將來你重新找一個眼下還陌生的人,誰敢保證平安無事呢?
2、吵架的原因,你說了他有外遇、愛打麻將等;當然你也說了你的變化--從當初的讓著、哭、小吵、大吵、到脾氣變的易怒誰也不讓誰為一點很小的事就能吵起來... 我總感覺有一種一個巴掌拍不響的問題存在! 既然你有那麼多的捨不得,那麼有沒有考慮為人那麼多的捨不得而考慮調整你的脾氣呢? 如果能夠主動調整你的脾氣,首先就不會出現為小事而吵架、少了一個巴掌當然就響不起來;沒有了小吵、其大吵必然就會少了很多...漸漸的你的心情自然就會好,好心情的時候你再去看他的時候,才會發現他原來還是原來的他、還有那麼多可愛的地方...
在你重新發現他的可愛之初的時候,對他的外遇問題、打麻將問題...等等居多問題,你也就會理性的對待,有了理性,那麼他的問題自然可以在你理性的方式下得以慢慢改正,他也就會重新回到當初決定和你結婚的、愛你的狀態...
當然,我說的都說可能,但是,如果沒有你脾氣的調整,所有的那些可能也就根本不可能了,同時你那麼多的捨不得最終都會捨你而去...痛苦的當然是你!
3、所以,眼下的吵架,你是擁有很大的主動權的,吵或者不吵,你可以作出50%以上的決定,如果你放棄吵架,你們的關系最少可以和好50%!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絲毫沒有指責你的意識,我只覺得--解鈴還是系鈴人!沒有你的主動放棄吵架因素、沒有你脾氣的調整,你的家庭,遲早會有很大的麻煩! 離婚解脫吧! 早離早解脫~!不離只會讓你痛苦一輩子~!人活著就是為了開開心心的過~!痛苦的過一輩子吶人生就沒有意義了~!
你好:如果離婚,孩子可以跟隨你生活,但是並不需要遷動戶口。 房子為雙方共同購買,因此屬於共同財產,你可以分割。如果收集到對方現在仍然有外遇的證據,你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婚姻是大事,建議三思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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