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女方生育時,其配偶(男方)是沒有看護假的。 但是由於我國計劃生育的特殊國策,通常針對晚婚晚育有一定的獎勵, 但是各地的條例中獎勵設定是不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上海方面,對於晚育的婦女,男方可以享受3天的“晚育看護假”。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由於各地的規定不一(在陝西省,女方晚育,男的可以有10天的看護假!) 你如果想知道自己所在省份的具體規定,可以搜索“**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一般的“獎勵”部分會有相關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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