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一個朋友問的,女方要求離婚,大致情況如下: 1.戀愛多年但是舉行婚禮半年不到,老公及婆婆一家對媳婦不滿,日積月累的矛盾讓媳婦受不了,後從婆家搬出來,到發稿之日已經分居十四個月。
2.分居初期丈夫和其家人希望媳婦承認錯誤,方可回家。媳婦不願意妥協,認為丈夫所作所為讓自己很失望,後丈夫一家不聞不問。
3.女方覺得婚姻已經沒有挽回的必要,多次跟男方聯系,希望盡快辦理離婚,男方以沒時間,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辦為由,甚至不接電話,不回短信。
4.婚房首付都是男方出的,女方還過兩個月貸款,裝修男方出錢,但買家電女方給了男方一張幾萬元的卡,有消費單據。
5.婚禮當天妻子收到的禮金全部交由丈夫,存入男方賬戶。婚後男女收入沒混存情況。都是各自存各自的。由於女方收入多於男方,所以日常開銷女方付出較多。婚前女方父母收到男方家長給的幾萬元禮金。
6.沒孩子,沒懷孕,男女雙方就目前掌握情況來看都沒第三者出現。但是現在男方一直拖著不予理睬,沒表露希望今後一起生活的意思,也沒時間談離婚的事宜。但是女方是鐵了心要離婚。
大致情況如上述。請問女方怎樣做才能盡快離婚,開始新的生活,而且把損失減到最小化?希望理智的解決問題,什麼吵吵鬧鬧的不叫辦法。希望有經驗的人,或法律相關工作者解答。謝謝,不勝感激! 朋友你好: 你朋友的情況不是很復雜 如果希望盡快離婚 那麼訴訟離婚是比較理想的 既然結婚時男女雙方都是花費了幾萬元 而且女方也只是付了兩個月的房貸 那雙方在花費上就基本上沒大的差距 所以沒必要提經濟問題 只提離婚就可以了 走簡易程序三個月就可以判決離婚了 女方想離婚就要甩掉枝節問題 一旦摻合進經濟問題就會拖延時間 贏得自己的自由就是最大的受益 對一個離了婚的女人來講 贏得時間是最重要的 同時也是損失降到了最小 祝你的朋友好運! 是的,錢也不是很多,你有鑰匙的,去找人搬機樣自己的東西,貴點的家電走,然後再離。 實在不行了,在家裡留張條子,錢就不要了,讓那男的一家去死。 你好: 你這種情況只能起訴離婚了。後婚所得雖然沒有存在一起,但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你結婚時所收取的禮金。 房子為婚前購買,因此屬於個人財產,但是共同還貸部分可以分割。給付的彩禮為贈與不需要退還。 建議你聘請律師代理。具體費用,得與律師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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