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經朋友介紹認識的,婚後沒多久就因他酒後嘴上無德罵我家人而干了一架,那時經家人多方勸說沒離。從此這樣的事經常發生,他每次喝酒回家總是罵罵咧咧的,耍酒瘋,我怕嚇著孩子,總是不理他,可這樣都不行,他總說讓我滾,有一次孩子正睡覺,他一把把孩子從床上抓起,讓給他倒茶。那時兒子還不到5歲,我一忍再忍,我現在已快到了我自己的底線,前不久,我們又因他喝酒後罵我打架了,我姐夫打電話勸他,他還還罵,甚至還罵我姐,還說他是個那男人。我覺的他是一個素質極低的人,大男子主義又極其嚴重,有沒家庭責任感,又愛賭博。我們的婚姻沒有幸福可言,受的傷要比得到的愛多得多,我想結束我們的婚姻。有我來帶兒子,兒子6歲了,他說願意和我一起生活 多溝通,多交談,不喝酒時還行嗎?如果還行,那就應該多交流,多溝通,把溝填上,離婚是最後的選擇。 這種情況能離婚 能離婚。但子女撫養權不是你說的,子女願意跟誰就跟誰,6歲處在無行為能力的狀態下,自主表述不能確認其自主表達意見。撫養權要看雙方行為,建議你搜集對方粗暴對待子女的攝像證據(淘寶上有很多幾百塊的攝像裝置)。雙方收入能力也非常重要,一方月入10萬,一方月入800,撫養能力可想而知。一個好的律師最重要,法官並不一定依據證據、正義來判決,而是人情、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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