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剛滿一周,想離婚,孩子歸母親,撫養費男方該怎麼出,男方沒有固定工作,沉迷玩耍,總是這干一個月那干一個月,基本上要不回工資。沒有固定收入。女方一人很難撫養孩子。請問撫養費男方應給與女方多少錢合適? 你好: 婚姻法規定哺乳期間不允許離婚。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而且,法院還是一調解為主。 像男方這樣沒有固定收入,你說如何給付?就是按規定給付的話,如何實現?因此,我認為還是商量解決,哺乳期間的費用很高,各個城市的標准不一致,法院判決有標准,孩子小,有很多費用要雙方承擔,生活、教育、醫療費三大方面,生活費必須每月給付,醫療和教育費發生後,就要承擔。生活費至少也需要800元吧。 祝你好運! 這個合適就很難說了,男方不願意給,或者沒有錢給,怎麼談合適呢?最好是你自己有本事養活孩子,不容易啊.................... 把夫妻共同財產分3份,你帶孩子拿兩份走人。對這種人要一把清,不賒欠。 這個事情就是攤上了,應該是收入的30%,如果他就是沒有錢,或者就是不給,法院判也沒有用。。。女人難啊,結婚時怎麼不好好的爭開眼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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