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去年4月27日結婚,今年7月4日生下一個男孩,現在五個多月了,雖然不在我身邊,但是生下來一個月的時候一直在我身邊,三個朋的時候見過寶寶一次,好漂亮可愛的小寶寶呀,好捨不得他。 從我懷孕到生孩子,婆婆和我老公都不管我,甚至於我懷孕期間生病都逼我去流產,在我家人的關心和幫助下順利生下了寶寶,母子平安,面對這麼沒有人性的一家人,我的婚姻終於走到了盡頭,我一忍再忍,終於因為生氣得病,他們一家人對我的態度,讓我覺得不能再這樣委屈求全的過下去了,在他們的心目中,有錢才是一切,我根本沒有錢重要。 沒有辦法,我必須離婚,我想請問,大家,我該要寶寶嗎?我家裡人也很喜歡寶寶,站在大家的角度,請大家告訴我,我該要寶寶嗎?離婚我應該帶上嗎?謝謝!!!! 你應該爭取到寶寶的撫養權 1.寶寶還太小,離不開媽媽。 2.寶寶跟爸爸一家人生活的話會心理不健康。 3.你的家人很喜歡寶寶。 如果離婚,哺乳期的寶寶都要隨母親 寶寶跟他們一家肯定會出現精神問題,寶寶還是自己帶的好,讓他出撫養費,不出就上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