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姑子是去年臘月結的婚,可是婚後不幸福,但是也不是非離不可,可是今年10月份他們開始自己做生意後,矛盾不斷地加深,半個月以前男方已經回老家了,東西不管不問,都是我們幫小姑子弄完的,男方回家半個月沒有一句問候的話,昨天打電話給我老公爹是公了還是私了,還揚言要把他們結婚花的所有錢讓女方掏出來,家具家電全部拉走,有這樣的人嗎? 不過呢他們結婚的時候確實花了不少錢,光彩禮錢就給了4.8w,但是我老公爹陪送的時候男方可是見啥要啥,全部下來家具家電什麼的算了算是5.2w,他們是農村的,男方家是難纏的主。婆婆和小姑子氣的是天天掉眼淚,眼看就要過年了,事情想解決,看大家誰有好的主意,謝了! 根據司法解釋,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起訴離婚的,符合結婚法規定的登記條件的,應當先依法登記結婚。
男方提出的要求肯定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是無賴行為。如果對方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情況,可以報警 樓主說的很明顯,要看對方是不是講道理的 如果不想講道理,直接法庭見,干脆點 即然不講理,我也支持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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