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雞年無春,不宜嫁娶”到底是怎麼回事?高有鵬教授解釋說,類似的說法最早可以追溯到漢代。所謂“無春”,或稱“盲春”,就是沒有“立春”的意思。立春是我國農歷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一個。
2005年是雞年,農歷雞年的第一天,即大年初一,是在陽歷2月9日,已過了2月4日立春的節氣,而2006年的立春碰巧又在春節之後。這樣一來,農歷雞年內就沒有立春這個節氣。
據介紹,二十四節氣是根據一年中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變化和引起的地面氣候的演變次序,將全年平分為二十四等份,並給每個等份起名。
有無立春只是農歷和陽歷之間不同的規則造成的。春節是按農歷算的,最早在1月20日出現,最晚甚至到了2月20日,而立春通常固定在每年2月4日左右,因此立春出現在春節前並不罕見,例如1999年、2000年的立春都在春節前。
為了順應寒暑變化,與公歷保持一致,農歷還采用了19年中加入7個閏月的方法,因此每19年中有7個年頭是缺少立春的“無春年”,7個年頭是“雙春年”,另外5個年頭是“單春年”。所謂雞年“無春”,不適合男女結婚的說法,毫無科學根據。寡婦年不值得一信,純屬迷信 純屬迷信,如果感情到了一定程度可以結婚任何時候都是可以的。 頂1樓...... 迷信,我就是所謂的寡婦年結的,不是很好嘛 自己覺得能結就可以,都說明年是寡婦年,但是真的就沒有結婚的嗎?其實還是有,而且還是會很多~!!有空來小店轉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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