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是:我是雲南人,男朋友東北的。我們打算在雲南、東北各辦一次儀式。男方有房,已經裝修,家具齊全,所以女方不用給男方買家具電器。請問,男方家裡應給女方什麼,而女方家又要給男方什麼? 我是北方人,其實這些完全不用太遵守陳腐老舊的習俗,我們這裡男方給女方聘禮,不規定女方家一定要給男方什麼的,結婚當天穿的西裝是女方買的,而且結婚當天去接新娘的時候還要把男方身上所有的口袋都裝上錢,具體多少無所謂,自己商量著給,基本上是一個口袋裝100元,既然結婚你們家什麼都不用管,你的父母也可以給你們錢,以後過日子用,超不過兩萬就別給了,意思就是嫁妝吧,這個可以給也可以不給,看你們怎麼商量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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