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百科 | 烹飪美食 | 家居裝修 | 購房置業 | 婚嫁 | 家電 | 寵物 | 育兒 | 購物|
您現在的位置: 大眾科普 >> 生活 >> 請專業人士回答:婚前和婚後財產問題。正文

請專業人士回答:婚前和婚後財產問題。

 推 薦 文 章
更新時間:2022-05-18
我是在結婚前,一次性付款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購房款是我父母拿的),購房發票和合同寫的是我一個人的名字,時間是2009年6月,契稅2009年8月已交完,因為開發商的原因要推遲到2010年8月才可以辦房產證,現在女友想登記結婚,要求婚後房產證上共有人上寫上她的名字。請問:
1,婚後辦理房產證,是屬於我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2,不想將她的名字寫入共有人裡有什麼辦法?(因為是父母的血汗錢)
3,如果我不在本地,她可以一個人拿著結婚證去辦房產證嗎?
 
1、婚後辦理的房產證,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2、如果你是獨生子女,結婚後寫你父母的名字可以做到。法律意義上,婚後你所有的收入都是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如果寫你自己的名字,離婚的時候妻子有權進行分割。換做第三人會不同。
3、看你們購房時候用的是誰的身份證。
 
都是兩口子了,有必要分得這麼清楚嗎?這樣子過日子還不如離了呢?
你父母的錢雙怎麼了?是誰和你過一輩子呀?
如果都是互相算計著的話,還是不要在一起好了。
 
只要房產證的日期在結婚證日期的後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管寫不寫妻子的名字,都是一樣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你不想成為共同財產,房產證的名字就寫父母的名字,然後讓父母寫一份遺囑留給你,這是最好的方法
 

感情最好的維持要怎麼辦 
版權所有 © 大眾科普網(www.g06.net)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