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立案訴訟費要了我兩千多元,後來駁回訴訟請求,沒有判離婚。判決書上面寫的案件受理費一百五十元整。那麼余下的訴訟費那去了,怎麼辦? 實際繳納的與判決書寫的不一致,由於訴訟費是直接進入國庫的,不是進入法院的賬戶。一般很難返還 “一審立案訴訟費要了我兩千多元”?您交給誰了?法院根本不會收這麼多錢,而且法院收錢是有收款憑證的。您肯定被騙了。 所以,您在這裡問這個問題沒人能回答您。請您最好去問收您錢的那個人。 ============== 法院的收費項目和金額都是公開的,而且應該公布在立案大廳內。您當時注意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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