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結婚前買的房,但沒領到房產證,婚後房產證到手,如果離婚房子算是婚前財產嗎? 此房屬於婚前財產。財產歸你朋友個人所有。 建議保管好相關的收據,發票,合同之類的相關資料。以免到時候引起些不必要的糾紛。這些資料都是證明婚前財產的重要憑據。 婚前財產是指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遵循的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鑒於你講的情況,如果你們對上述兩件不動產沒有約定,根據婚姻法上述規定,你的店面為你的個人財產,它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轉化為共同財產。你與張先生為籌備結婚購買的住房,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如房產證)是你的個人財產,它同樣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共同財產,但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是你的個人財產,司法實踐通常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為此,建議你與張先生還是事先約定為好,以免以後因財產歸屬問題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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