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沒有結婚證,現在分手了,有一套二手房買房的錢都是我借的,現在還沒還清,也沒過戶,他把房產證拿走了,雖然我和孩子還住在這套房子裡,他說要過戶給他自己,那我豈不一無所有了。好傷心啊,求求大家給我出個好主意,我該怎麼辦? 你好: 你們沒有領結婚證書,法律上不承認你們的婚姻,所以購買的二手房屬於共有財產,而非共同財產。關鍵的是你們買房時,你是否有出錢的證據,這可以作為法官判決財產分割時的依據。 所以,房產證無論過戶給誰,只要你有購買房子的錢是你出的證據就行。 因此,你能和他協議離婚,協議書上寫清楚。或者起訴人民法院,不知道你們同居多長時間,可能已經成為事實上的婚姻。但房產分割是按你們共有財產分配,即出錢的多少進行分割。 不知是否說的明白,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既然他這麼絕情,都分手了,你當然是通過法律來維權呀!! 朋友你好: 請你原諒我的直言 1.我國法律從1994年起 就沒有事實婚姻這個說法了 所以你和他只是同居關系 他不是你的老公 2.你和他需要解決的是 同居期間的共有財產分割問題 3.現在他只是拿走了房屋產權證 在他辦理房產過戶前 你還不能以此為由起訴他 只能是協商解決 4.婚姻法同樣保護非婚生子女的權益 你可以向他起訴要求孩子的撫養費 一般是他工資收入的1/3至1/2 5.在房屋產權登記部門過戶時 有配偶的必須出具配偶的相關資料 而他的婚姻狀況如果是單身 對你就很不利了 所以你要先去房屋登記部門 說明一下你的情況 否則這套房產可能會出麻煩 6.房屋購買合同是誰的名字? 如果是你們共同署名 那情況會好些 辦理過戶時同樣需要你到場才可以辦理 7.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沒有婚姻關系怎能生兒育女 違背法律的事情是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的 出現問題要積極解決問題 盡快找個律師咨詢 看有什麼辦法把傷害降到最低 每天都會升起新的太陽 要對自己有信心 祝您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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