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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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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5-18
我和老公沒有結婚證,現在分手了,有一套二手房買房的錢都是我借的,現在還沒還清,也沒過戶,他把房產證拿走了,雖然我和孩子還住在這套房子裡,他說要過戶給他自己,那我豈不一無所有了。好傷心啊,求求大家給我出個好主意,我該怎麼辦?
 
你好:
你們沒有領結婚證書,法律上不承認你們的婚姻,所以購買的二手房屬於共有財產,而非共同財產。關鍵的是你們買房時,你是否有出錢的證據,這可以作為法官判決財產分割時的依據。
所以,房產證無論過戶給誰,只要你有購買房子的錢是你出的證據就行。
因此,你能和他協議離婚,協議書上寫清楚。或者起訴人民法院,不知道你們同居多長時間,可能已經成為事實上的婚姻。但房產分割是按你們共有財產分配,即出錢的多少進行分割。
不知是否說的明白,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既然他這麼絕情,都分手了,你當然是通過法律來維權呀!!
 
朋友你好:
請你原諒我的直言
1.我國法律從1994年起
就沒有事實婚姻這個說法了
所以你和他只是同居關系
他不是你的老公
2.你和他需要解決的是
同居期間的共有財產分割問題
3.現在他只是拿走了房屋產權證
在他辦理房產過戶前
你還不能以此為由起訴他
只能是協商解決
4.婚姻法同樣保護非婚生子女的權益
你可以向他起訴要求孩子的撫養費
一般是他工資收入的1/3至1/2
5.在房屋產權登記部門過戶時
有配偶的必須出具配偶的相關資料
而他的婚姻狀況如果是單身
對你就很不利了
所以你要先去房屋登記部門
說明一下你的情況
否則這套房產可能會出麻煩
6.房屋購買合同是誰的名字?
如果是你們共同署名
那情況會好些
辦理過戶時同樣需要你到場才可以辦理
7.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沒有婚姻關系怎能生兒育女
違背法律的事情是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的
出現問題要積極解決問題
盡快找個律師咨詢
看有什麼辦法把傷害降到最低
每天都會升起新的太陽
要對自己有信心
祝您好運!


 

你贊成先試婚再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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