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很喜歡一個女孩子,是那種很單純的喜歡,我也了解到她以前被前男友狠狠拋棄後,心裡掙扎了好長的一段時間,心早已死了,也不敢再去愛別的男人,而她的心仍然想著她的前男友,當然,她之所以和我在一起不是因為愛我,而是不想失去我對她的愛,我敢肯定她選擇和我在一起只是一種無奈,絕不是真心愛我的,因為我很懂女人的心理,她是抱著這樣一種心態:她覺得現在不愛我,說不定和我結婚以後會慢慢愛上我,我也知道女人選擇嫁老公往往不是自己最愛的人. 所以,盡管我還是那麼喜歡她,我還是結束了這段感情,因為感情是很自私的,我也沒有這麼大度能容忍身邊的女人想著別的男人,再說,既然她不愛我我想我也沒必要娶她了,甚至可以說她不值得我愛,因為人是要對自己的感情負責的,她心裡想著別人就是不忠於我對她的感情,所以,分手,對她對我來說也是一種解脫.在此我也忠告一些女孩子,如果愛你的那個男人你不愛,那你也不要嫁給他,讓他也可以選擇一位愛他的女人,公平一點同時對自己的感情負責. 呵呵,我很同意你啊。所以做為一名女性,我一直不願意接受任何人的暗示,我不喜歡他們,我覺得不應該浪費他們的時間和感情,個人認為那樣很自私,也對別人很不公平。最後事實證明,明確了態度後經過一段時間我們照樣是很好的異性朋友(畢竟我們不像你那樣的情況,我這個只是對方暗示,我也從側面拒絕)可是,如果我喜歡上了一個人,而他對我並沒有那種特別的愛,但願意和我在一起的話,我估計也會願意吧,只要他是真的願意。喜歡他,他幸福就好,如果他認為和我在一起能幸福,即使他對我沒有特別的愛,又不是一時沖動做的決定,我就答應了~~愛情隨著時間都會變成友情和親情的。從這點來講你又何必太在意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