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識8年了,我很認真的愛他,可是現在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因為我媽幫我們帶孩子,總是調他的毛病,總吵架,所以我們離婚兩年了,但這期間我們一直住在一起,原想為了孩子還是復婚吧,可是這兩天他又開始說不可能了,應為他不喜歡我的父母,我也不喜歡他的父母,他也對這個家庭沒有興趣了,可我真得很認真付出了8年的感情,我該怎麼辦? 既然你們離婚了,那麼為什麼還這樣戀戀不捨?對父母的態度不是你與他的問題。這是一種推脫。根本的原因是他有那個女人了呀!他說象你,他說不會再找其它女人。這就是騙你的啊!為什麼不復婚呢!這種男人腳踏兩頭船的是有的啊! 所以,你要好好想想:如果你們為了孩子,你們的愛還是有的(到底有八年的夫妻生活了,還有了孩子)的話。那就復婚。好好過日子。把你的孩子撫育培養成才。不然,你還是快刀斬亂麻吧!斷了這種不倫不類的關系了。 你現在還有女人的風味。說到底還是可以與一般的姑娘並美的(三十另一點吧)如果找一個好一點的男人還是有可能的啊!不要再拖下去了呵! 我到是很同情你的。你心軟善良,但是這樣下去你要吃苦的。以後你得到的是更苦了啊! 關鍵是你首先得弄清楚他對你的真實想法和感受,如果他對你沒有了感情,就放棄吧,強扭的瓜不甜。 但如果他真的還愛你,就不要放棄,日子是你和他以及孩子一起過,而且你們已經有了孩子,得為孩子負責;然後你們可以商量各自做好自己父母的思想工作,向自己的父母陳述其中的利害關系,做父母的總還是希望自己的子女好。 如真如他所訴奉勸早曰分開早日另謀他路. 你既知已走到盡頭了,理應快刀斬亂麻! 你們已經離婚了,他有自己的權利找其他的女人,而且你講的他對你已經沒有感情了,就算沒有和這個女人一起,將來還有其他的女人出現的 首先,你應該明白自己的身份,你已經不再是他的妻子,雖然你們還住在一起,但你已經沒有權力再去管他的任何事情,換言之,就是他有權力找女朋友啊。你們離婚都兩年了,孩子也應該不小了,不能選擇自己單獨過日子嗎?當然不是說就不孝敬老人了。生活中的有些事情非得老人參與嗎?雖然我是個女人,但我挺理解你前夫的,你想啊一個男人總被岳母說不好,能受得了嗎?我也不理解,你媽媽為什麼總是要指責你前夫呢?就是因為幫你們照顧了孩子嗎?老人照顧孩子是比較辛苦,也有許多功勞,但這並不應該就是他指責別人的資本啊。難道你媽媽覺得你離婚好嗎?個人意見:如果你為了自己也是為了孩子想和前夫復合,那麼盡早把手續辦了;另外告訴自己的媽媽,盡量在以後的生活中少指責你前夫。如果他有錯,那麼把不對的地方告訴你,由你在合適的時候說出來。建議你媽媽為了你的幸福,不要再過多地介入你的生活了。一代人和另外一代人總有許多想法和看問題的觀點是不一樣的。沒必要去要求別人和自己那代人一樣。你說呢? 雖然離婚兩個人還住在一起,並不說明你們之間的感情得到升華.離婚可以做為很好的朋友相處. 兩個家庭的關系不是很和睦.這固然重要.但是婚姻的幸福更是要你們去經營的.既然走到了盡頭.就不要再回頭.不然對你對雙方的父母傷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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