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的今年21,我媽自我13歲就離開(跑了)了我,去了廣西柳州,她在那裡安了家。我和我爸在一起生活,八年來她一直沒理我,今年過年她讓我把她的戶口遷過去,我和她要生活費,她說先辦戶口,她好無情,好自私。我要起訴她,請問具體怎麼做,謝謝了! 你已經年滿18歲了,有自己的能力養自己的。法律是只對未滿18歲才有這個權力的,你可以打工養活自己啊!我年滿18歲就很少向家人要錢,學費都大部份自己交的! 沒用的。別麻煩了,以後不了她,她不給你生活費又沒犯法,你起訴有什麼用,以後有錢了也不了她,她無情你就無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