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眼睛因為過度勞累而狀況頻出的時候,許多人沒有選擇極目遠眺、眼保健操、充分睡眠等簡單易行的養眼方式,而是求助於各種護眼工具。
於是,在視疲勞成為常見眼病之後,護眼市場產品層出不窮:護眼燈、眼貼、眼保姆/眼保儀、近視回歸鏡、防紫外線太陽鏡、眼藥水……不過,在眼科專家和光學專家眼中,這些產品原形畢露:有的對眼睛有害無益,有的功效遠沒有宣傳的那麼神奇。
目前,市場上護眼燈產品琳琅滿目,多數打著“通過調節頻閃護眼”的概念。9月18日,國家電光源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室主任查躍丹表示,這一概念並沒有得到最新國家標准的肯定——2008年9月1日實施的《讀寫作業台燈性能要求》中明確提道:“高頻閃爍(大於融合頻率的閃爍)影響視覺研究的工作成果尚不能肯定。”
據查躍丹介紹:“護眼燈的原理是將光輸出波動頻率大大提高,快到人眼難以察覺的頻率,眼睛跟不上它的速度,會誤以為無波動,但其實波動是仍存在的,所以商家以此宣傳自己的燈能護眼有偷換概念的嫌疑,究竟有沒有護眼效果,要打個問號,宣傳其有改善和預防近視的療效,更是無從談起。”
查躍丹表示,采用了高頻電子鎮流器的護眼燈,很可能因為鎮流器的高頻震蕩而伴隨產生電磁輻射,這種輻射對人體無益。此外,台燈的顏色最好選擇柔和的暖色如黃色,而不是冷色;燈光的亮度不要調得太強,因為瞳孔在太強的光線下會持續收縮,光線聚集在瞳孔一處,會刺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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