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是從發票上的購買日期開始算還是從送貨日期開始算的?如果從送貨日期算的話那如何獲取憑證呢?(發票上是沒有的送貨上門也只是在發票上蓋個章上面只有個章章上的數字應該是工號) 根據國家制定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8.9.10條原文復制給你參考
第八條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第九條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根據上述內容,毫無疑問是從發票上面填寫的購買日期開始算的,而且發票是 最有效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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