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雙馬達,100瓦,機體尺寸:710x500x160 當然是假冒的了
“櫻花衛廚”告贏“櫻花電器”ahref=".sina"target="_blank".sina/a 2009年04月25日02:14 揚子晚報 本報訊一個地區出現兩個“櫻花”,到底誰真誰假?去年,江蘇昆山的櫻花衛廚(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櫻花衛廚)將在江蘇蘇州的蘇州櫻花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櫻花電器”)告上法庭,蘇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櫻花電器”侵犯商標專用權和不正當競爭,被告“櫻花電器”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訴。昨天上午,省高院當庭判決,維持一審原判,今後“櫻花電器”不能再叫“櫻花”。
出席昨天庭審現場的櫻花衛廚總經理辦公室梅芳經理說,櫻花衛廚於1994年成立,主要從事吸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燃氣灶、消毒櫃等產品的開發、生產及銷售,2003年被評為“江蘇省著名商標”和“蘇州市知名商標”。2006年上半年,一位消費者向櫻花衛廚投訴,稱其購買了帶有櫻花商標的燃氣熱水器,出現質量問題。於是櫻花衛廚上門維修,發現此“櫻花”非彼“櫻花”,“山寨版櫻花”由蘇州櫻花電器有限公司生產。“他們在傍名牌、搭便車,給消費者造成混淆,以為我們兩家公司是同一經營者或存在關聯,所以我們經常接到維修電話,一大半的工作人員要處理他們的爛攤子。”梅芳告訴記者。
經櫻花衛廚調查,“櫻花電器”於2005年5月以“蘇州櫻花電器有限公司”的企業名稱進行了工商登記,其“六瓣櫻花”商標跟櫻花衛廚的“五瓣櫻花”商標類似,但核定使用范圍是十幾類多功能照明燈、電燈插座、車輛燈、路燈等照明電器,根本就不包括熱水器等廚衛設備。但“櫻花電器”在其產品及宣傳資料中突出使用“蘇州櫻花”字樣,並在其網站中使用該商標對吸油煙機、熱水器、煤氣灶、消毒櫃等進行宣傳,超出了該商標核准的使用范圍,違反了商標法的規定。據此,櫻花衛廚要求“櫻花電器”停止使用“蘇州櫻花電器有限公司”企業名稱中的“櫻花”字號。
昨日庭審,櫻花電器的代理律師表示,只要能保留下“櫻花”的商標,櫻花電器今後將此商標只運用於照明電器產品。但櫻花衛廚對此不接受,他們提出“只有更改字號才能從源頭上解決造成消費者混淆的問題”。昨日,此案當庭宣判,省高院做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判決,即“櫻花電器”的行為的確構成不正當競爭,是在搭便車,損害了櫻花衛廚的合法權益,因此,“櫻花電器”不得再用“櫻花”作為本企業字號。
江蘇寧聯律師事務所的左迎春律師告訴記者,本案中,“櫻花電器”將原本只限照明電器產品使用的商標,使用在與櫻花衛廚銷售的同類型產品中,明顯超出了合法使用范圍。他還介紹,如果某個普通名詞成為了馳名商標,那麼不管後來的公司使用該名詞,是不是用在同一行業,都構成侵權。比如“海爾曼斯”,它的羊毛衫、羊絨衫等產品在中國公眾中知名度很高,已是馳名商標,有的企業將“海爾曼斯”這幾個字套用,貼在馬桶等產品上,就是不允許的。(戚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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