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買了半年的二手房,在3樓,這裡不是小區,是以前的單位福利房,也沒有物業管理。在三樓,買的時候是冬天就發現客廳通廚房(廚房也緊貼衛生間)的門的位置在滴水,牆表面已經剝落,賣房人說他會處理好,我們也沒有經驗,等一切過戶好以後,賣房的人也不管了,在我們的催促下一起去四樓找,結果四樓的根本不講道理,說是隔層樓(即5樓)不關他們的事,說他家廚房總是干的,還罵我們! 現在過了幾個月,已經是夏天,不漏了,但那個位置依然是有些濕潤,而我們家正在做裝修,也上去和他家打招呼,讓他們家做防水處理下。可四樓根本不理我們,反到跑我們家吵,說我們裝修亂敲亂打(根本沒有這回事!) 氣死我了,到冬天又滴的話,我家又花那麼多錢新裝的,怎麼辦?到居委會反映嗎?萬一他還是不理呢?法律途徑又如何做?? 請給我一點專業的意見!謝謝! 找物業、是在不行就打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