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間接費用—財產保險費 15、向業主提供保險公司的保單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後 借:應收賬款—xxx速公路有限公司 貸:工程結算—xxx合同段 16、業主支付保險費時 借:銀行存款—工商銀行xxx合同段 貸:應收賬款—xxx速公路有限公司 17、竣工文件在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後 借:銀行存款—工商銀行xxx合同段 貸:工程結算—xxx合同段 18、施工環保費,作業經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後 借:應收賬款—xxx速公路有限公司 貸:工程結算—xxx合同段 19、施工環保費支付時 借:銀行存款—工商銀行xxx合同段 貸:應收賬款—xxx速公路有限公司 20、臨時設施費,臨時用地、臨時道路工程(含臨時構築物)、供水、供電與排污設施報監理工程師驗收時 借:應收賬款—xxx速公路有限公司 貸:工程結算—xxx合同段 21、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支付80%時 借:銀行存款—工商銀行xxx合同段 貸:應收賬款—xxx速公路有限公司 22、臨時設施拆除、恢復原狀,使監理工程師滿意後支付20%時 借:銀行存款—工商銀行xxx合同段 貸:應收賬款—xxx速公路有限公司 3.4合同收入、合同費用和稅金 3.4.1各合同段合同收入 合同收入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 2、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a:合同變更,是指業主為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合同變更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1、業主能夠認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 2、該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b:索賠款,是指因業主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業主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成本的款項。索賠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1、根據談判情況,預計對方能夠同意該項索賠; 2、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c: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准,業主同意支付的額外款項。獎勵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1、根據合同目前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准; 2、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3.4.2合同收入與合同費用的確認 3.4.2.1企業會計准則確認的合同收入與合同費用 在資產負債表日,各合同段造價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各合同段造價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 4、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3.4.2.2營業稅確認的營業額 按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從事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包括建安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價款(即工程造價)、臨時設施費、勞保基金和施工機械遷移等工程價款之外的各種費用。 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3.4.3會計政策 各合同段確定合同完工進度采取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 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合同完工進度,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內容: 1、施工中尚未安裝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 2、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合同收入確定標准,以監理公司審定的工作量作為統計工作量和工程結算收入的確認標准。 合同收入確定時間,會計收入確認和工程款收取的不同步,稅金的計提與會計確認收入存在著時間性差異,在應交稅費總賬科目下設置“遞延營業稅費用”明細科目以調整會計確認收入與營業稅計提存在的時間性差異。 3.4.4合同收入與合同費用的計算 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合同總收入(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加上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後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同時,按照合同預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費用後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費用。 當期合同收入=((初始收入+合同變更、索賠、獎勵收入)×乘以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 當期合同費用=合同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費用 3.4.5計提營業稅金及代扣營業稅 計提營業稅金=當期自營工程合同收入×3% 應代扣營業稅=當期分包工程合同收入×3% 3.4.6賬務處理 1、每月根據確認當期合同收入,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x合同段 貸:主營業務收入 2、年末根據項目部核實的項目進行收入和成本的調整(調減用負數) 借:主營業務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x合同段 貸:主營業務收入 3、工程完工後,應根據決算文件,扣除以前年度確認的收入和成本,來確認當期收入和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4、當本期營業收入與應納營業稅不存在時間差異計算時應交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應付賬款(代扣分包單位營業稅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應交城建稅等 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等 5、當本期營業收入與應納營業稅存在時間差異計算時 借:應交稅費—遞延營業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6、當營業收入與應納營業稅消除時間差異轉回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遞延營業稅費用 7、繳納營業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貸:銀行存款—工商銀行xxx合同段 8、工程結算 工程完工結算後,應將工程結算科目與工程施工科目沖抵,沖抵後,工程施工科目與工程結算科目余額均為零。 借:工程結算——xxx合同段 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x合同段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x合同段 3.5.4臨時設施核算 各合同段的臨時設施,是為了保證施工和管理的正常進行而建造的各種臨時性生產、生活設施。但在工程完工以後,這些臨時設施就失去了它原來的作用,必須拆除或作其他處理。 3.5.4.1臨時設施的分類 xxx速公路搭建的臨時設施,主要有施工人員的臨時宿捨、拌和站、堆料場、材料機具棚、儲水池,以及項目管理部在現場的臨時辦公室等;施工過程中應用的臨時給水、排水、供電、管道、臨時道路;現場施工和警衛安全用的小型臨時設施;保管器材用的小型臨時設施,如簡易料棚、工具儲藏室等;行政管理用的小型臨時設施。 3.5.4.2臨時設施業務流程 臨時設施建設經過以下程序完成: 1、規劃選址 各合同段項目經理部根據各段高速路建設特點,施工道路沿線實際情況,選擇臨時設施建設地點; 2、臨時設施建設內容、規模和臨時建設用地面積的確定 各合同段項目經理部本著既能滿足施工需要又能節約投資精神提出臨時用地和設施建設方案,報業主審批; 3、臨時用地和設施建設方案業主批准後,業主協助各合同段項目經理部開始辦理用地手續和其他相關手續; 4、各種手續完備後,開始進行臨時設施購建活動; 5、臨時設施建成後,報監理工程師驗收簽字並結算臨時設施費。按招標文件規定臨時設施費分兩次支付,臨時設施經監理工程師驗收簽字後支付所報總額的80%,余20%在承包人已經拆除、恢復原狀,使監理工程師滿意後予以支付。 3.5.4.3會計政策 1、在固定資產科目下設置“臨時設施”明細科目,各種購建的臨時設施按實際成本計價。 2、在累計折舊科目下設置“臨時設施折舊”明細科目。臨時設施折舊年限,根據各合同段建設工期預計30個月確定。當月增加的臨時設施,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開始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臨時設施,當月繼續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臨時設施綜合預計淨殘值率為5%。 3、在固定資產清理科目下設置“臨時設施清理”明細科目用於核算施工企業因出售、拆除、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臨時設施價值,及其在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等。 3.5.4.4賬務處理 1、各合同段項目經理部用銀行存款購入的臨時設施,應按購入的實際支出 借:固定資產—臨時設施 貸:銀行存款—工商銀行xxx合同段 2、對於各合同段自營需要通過建築安裝才能完成的臨時設施,在搭建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發生費用時 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臨時設施 在建工程—安裝工程—臨時設施 在建工程—在安裝設備—臨時設施 貸:工程物資、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 3、臨時設施建設期間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 借:在建工程—待攤支出—臨時設施 貸:銀行存款 4、臨時設施建設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計算分配待攤支出 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臨時設施 貸:在建工程—待攤支出—臨時設施 5、結轉在建工程成本,按建造期間發生的實際成本 借:固定資產—臨時設施 貸:在建工程—臨時設施 6、臨時設施建成後,報監理工程師驗收簽字結算臨時設施費 借:應收賬款—xxx速公路有限公司 貸:工程結算——xxx合同段 7、業主支付臨時設施費時 借:銀行存款—工商銀行xxx合同段 貸:應收賬款—xxx速公路有限公司 8、臨時設施折舊的會計處理 借:工程施工—間接費用(臨時設施原值/(1-5%)/30) 貸:累計折舊—臨時設施折舊 9、出售、拆除、報廢的臨時設施應轉入清理。轉入清理的臨時設施,按臨時設施賬面淨值 借:固定資產清理—臨時設施清理 累計折舊—臨時設施折舊 貸:固定資產—臨時設施 10、出售、拆除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和殘料價值 借:銀行存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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