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或運往自由貿易區的貨物,科學、技術、宗教和慈善機構所需的設備和物資等等。享受免稅待遇的商品需繳付其價值2%的附加費。多數應征收進口稅的進口商品都要課征13%的附加費,以支助社會福利事業和公共設施的建設。向約旦出口的商品,若發現標明的種類、質量價值、型號、重量和原產地與實際不符,將被約旦海關課以相當於商品價值和關稅之和的罰金。
二、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 必須包括以下內容:8位數的hs編碼;日期;制造商或公司的名稱和地址,包括國家、省份、城市及街道名稱;出口商、進口商或托運人的名稱和地址;每件貨物類型、價格及總價值;出口商承擔的額外費用;貨物數量及其毛重與淨重;商標和號碼;每箱重量、尺寸及容量;原產國;運輸工具;貨船名字及出航日期;出口地點。若裝運的是紡織品和纖維品,必須寫明該紡織品、所用原料的質地性能以及混合纖維的百分比。此外,該發票必須要取得約旦領事的法律認可。通常情況下,商會要求一份對其資料的額外公證文本副本。原件由領事發還發貨人。 發票必須附有如下經過公證的宣誓誓言: 我(姓名、頭銜和公司的名稱),在這裡發誓,發票中出具的有關貨物的價格是出口市場現價,裝運的貨物來自xx國,這些產品是由xx國制造的。我對任何不准確的情況負全部責任。(簽名) 2.提貨單:文件交給約旦領事館後,除非進口商提出要求,否則不必進行法律認可。一般地,提貨單上要注明如下內容:運輸工具的國別、發貨人的名稱、收貨人的名稱與地址、目的港、貨物內容、運費和其它費用清單、提貨單序號、日期及承運人正式認可已經在船邊裝貨的簽名。 3.原產地證明:原產地證明的標准文可在商業文書機構購得。必須注意的是,即使要求有一份獨立的原產地證明,在商業發票上仍需標明原產地。原產地證明中必須寫明“所裝運的貨物是由xx國原產,並且它們是在xx國制造”這樣的內容。如果這些商品中包含任何外國制造的成分,其原產國和所占比例必須在證明書中標明。原產地證明中必須寫明生產該貨物的工廠或公司的名稱和地址,包括國家、省份、城市及街道的名稱,以及裝運船只的名稱,並且還要附上一份證明所述信息的真實性和正確性的經過公證的聲明。
三、標簽和標記
1.標簽:對於額定功率超過25瓦的電器,制造商或代理人、進口商、賣方必須在電器的顯要位置上貼上標簽,用阿拉伯文或英文標明每小時消耗多少電量(consumptionperhourxxkwh)。標簽上的字母用黑色印刷且不得小於13號字,其標簽底色應為橙黃色。而對於農藥,必須用阿拉伯文標明以下內容:制造廠家或農藥來源,商業名稱,化學成分及有效成分的百分比;在約旦農業部的注冊號碼;生產日期和失效期;農藥的毒害程度及預防措施等等。 2.標記:按照約旦政府的規定,包裝上必須刷上承銷商的標記,包括港口標記。應該標明的還包括:原產國標記、承銷商的名稱和地址、貨物的質量種類、重量以及貨箱編號。
四、自由貿易區
約旦設立了兩個自由貿易區,一個是位於國土最南端、紅海之濱的亞喀巴,距首都安曼340公裡;另一個是安曼東北的扎爾卡。約旦的自由貿易區免收進口稅、國內貨物稅及其它一切稅收。獲准在亞喀巴自由貿易區設立貿易中心的公司可免交12年的所得稅,免交社會安全稅、注冊費和雇傭稅。從自由貿易區運往外國的貨物免交關稅或國內貨物稅。其它優惠措施還包括:投資者建造的房屋及其中設備免交的地產稅、執照稅和建築稅;資本可撤回本國,股份和利潤可自由轉移;外國辦事處的外籍雇員免交社會服務稅以及家庭財產進口,每兩年進口一輛汽車等進口項目,免交關稅等等。自由貿易區的功能和服務領域是:進口、倉儲、混合、包裝、冷藏、轉運、展覽、調配和再出口。現約旦自由貿易區的主管機構是約旦自由貿易區總公司。
印度尼西亞
關稅制度
印度尼西亞對進口商品的關稅分以下4類征收:
1.a類商品。為國內必要的進口商品,包括稻米、面粉、某些鋼鐵制品、某些化纖產品、棉花、藥材、農業機械設備等。這類商品的進口關稅率大部分在5~40%之間。 2.b類商品。為一些工業產品必需的零部件和材料,進口關稅率為5~35%。 3.c類商品。為國內市場需求不大或國內相關企業需要進口保護的商品。此類商品的進口關稅較a類、b類商品要高。 4.d類商品。為奢侈品、某些消費品,以及國內可以生產,應加以進口保護的商品。此類進口商品所征收的關稅最高。
進口管制
1.進口許可證。一般不需要,有些貨物需要商業部的特別許可證,個別貨物禁止進口,某些貨物只有經授權的獨家代理商方可辦理進口。對許多貨物還有進口壟斷措施及配額規定。 2.單證要求。(1)商業發票。份數不等,發票上必須寫明出口商和收貨人的姓名和地址,發運的地點和時間,貨運件的標記、序號、數量和種類,每件貨物的重量和內容,並附有詳細的商品名稱和海關稅則編號。 (2)原產地證明書。沒有統一要求,只是印尼官方機構保留對個別情況下要求提供原產地證明書的權力。產地證需要3個原始件和2個副本。 (3)其他單證。檢驗報告(lkp=laporankebenaranpemerikssan)要求所有貨物在發運之前必須經過質量、數量、價格檢查。其中有些貨物屬例外,如價值在5000美元以下的特品、原油、石油、貴金屬、寶石藝術品等。 3.商品檢驗。印尼對凡價值在5000美元以上的進口商品,絕大多數都要進行質量和數量檢驗。當需要對進口商品進行裝船前檢驗時,印尼的相關部門會向出口國的檢驗代理人提供咨詢性文件(包括進口許可證及其它特別文件),憑借這些文件,檢驗代理人將同賣方聯系,安排出口商品檢驗。此時賣方必須提供價格表、產品性能說明書、正式發票副本以及檢驗代理人所必需的其他文件。賣方還應提供裝貨清單和提單等相關單據的副本。在檢驗完畢且要求的進口單據完備的情況下,進口檢驗代理人將出具檢驗結果報告。 4.有關包裝的特殊規定。對食品、飲料、陶瓷、玻璃器皿、家庭用品、紡織品和肥皂,必須以生產者的原包裝發運,並且按貨物的種類、性能和商標分別包裝,還要在貨物原裝上明顯標出貨物的種類、數量、重量、商標等內容。此外,還應考慮到印尼的氣候狀況,特別注意防水和防銹。 5.海關對滯存貨的處理。到達印尼的貨物必須在30天內完稅。在雅加達港,貨物超過期限後,將被送往有關監督機構的簡易倉庫,該機構隸屬於國家港務公司。貨物在那裡可存放1~3個月,逾期不取的,在港務局的倉庫裡拍賣,拍賣所得用於支付倉儲費。對扣除了拍賣費用後的余額保留3年,3年後仍無人認領,則上繳印尼國庫,貨物在繳納關稅之前不允許退回。
保稅區及其管理制度
目前,印尼已建有100多個工業區,有些與自由貿易區相結合,形成了保稅區。印尼現有10多個保稅區,貨物由印尼海關領域以外的地區進入保稅區,不視為進口,也無須繳納關稅或其他出口稅;供加工或再出口等用途進口的各種原料或成品可自由進入保稅區,不受印尼國內禁止進口規定的限制;由印尼或印尼以外地區輸往保稅區的商品或原料,不論其用途是供直接消費,還是在保稅區內加工或暫時儲存,其在印尼國內的貨物稅、增值稅、關稅及其他稅收皆可免征;保稅區內加工的產品,原則上以外銷為主;凡經印尼政府核准在保稅區內設立的企業,皆可享受進口關稅、進口貨物稅、扣繳稅及國內貨物稅等各項稅收的減免優惠待遇。另外,企業以合並或股票上市的方式擴大規模,仍可享受減免資本貨物及原料或輔料增值稅的退稅待遇。如果資本貨物的產權被轉讓或用於其它用途,則不能享受該項免稅或退稅待遇。
菲律賓
一、進口單證 ⒈商業發票用於計證關稅的發票3份,用英文填寫。發票須包括: a.出口商姓名和地址; b.發運 泰國
一、進口關稅
泰國海關對原材料進口關稅稅率為10~15%,半成品關稅稅率為15~40%,制成品關稅稅率為30~60%,具有商業價值的廣告關稅稅率為40%。從1993年起,泰國海關還向進口貨物征收7%的增值稅。對於醫療用機器、電氣裝置和其它用於國家經濟發展的產品的進口可享受免稅待遇。泰國的多數關稅是從價稅,而價格則采用到岸價。當采用從量稅時,關稅是根據重量、體積或單位來計算的。一些產品既有從量稅率,又有從價稅率。當某種產品這兩種關稅率都有時,以較高關稅率為准。對進口貨物征收關稅,泰國海關采用以下三種方法:(1)應用從價稅率;(2)應用從量稅率或從價稅率,以較大者為准;(3)只征收從量稅率。泰國海關估價依據是進口貨物在開放市場上銷售的真正市場價。貨物的真正市場價定義為:相同種類、相同質量的貨物在無損耗、無任何扣除的情況下,在進出口時間和地點所賣得的總現金價。實際上,泰國海關已經建立了海關估價程序以供海關關員參照執行。
二、進口管制
許可證商品必須申請許可證才能進口的商品主要有7種,即金礦和黃金、咖啡、鹽化制品、汽車車身及駕駛室、石碑及用於建築的大理石和石灰石、用鋼鐵制造的舊容器、魚粉。對於必須履行進口許可證的商品,在進口時如沒有進口許可證,將被處罰。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為12個月。當前,貿易雖已自由化,但我國商人仍有必要定期查閱泰國商業部發出的通知(通常公布在《泰國銀行每季公告》上),以便及時了解須辦理進口許可的商品品目的變化情況。
商品檢驗泰國海關檢查人員在進口港對進口貨物進行檢驗,通常采用的是現貨檢驗,而不是對全部交運貨物進行檢驗,其一般規則是抽出全部貨物的5%進行檢驗。食品、藥品、化妝品、有毒物質、麻醉品、精神病用藥和醫療器械,由食品和醫療管理局的檢驗員檢查。檢驗人員檢查進口類別、標簽並采樣分析。在有些情況下,檢驗人員根據管理條例可能扣留貨物,等分析完畢後才放行。
未領貨物處理未被領取的貨物可在2個月內存放在海關倉庫裡。超過2個月可延續15天。逾期貨物被沒收,並可能被公開拍賣。倉儲將根據貨物的種類不同,從3天後起算。
三、進口單證
商業發票:一般需一式五份,且應含有下列內容: (1)數量、種類(例如桶、麻袋)、標記和貨包的號碼; (2)每件貨包的毛重、淨重和每件商品的重量以及發運貨物的總毛重; (3)詳細的商品名稱,包括數量、質量和其他可提供的所有細節。應注明關稅稅則項目,使用商品統標海關將不予受理,不同規格和質量的商品須分別列舉說明; (4)買賣成交日期,如果商品是以委托代銷的形式或被繼續提供給分公司,則應在商業發票上說明; (5)價值、單位商品的詳細價格、cif曼谷總價及分別列出的cif費用。如有折扣,必須在商業發票給出折扣的種類和金額; (6)原產地; (7)商品的制造國國名; (8)商品目的地; (9)發票結尾作出下列聲明和具備法律約束力的鋼筆簽字:“我們在此聲明,該發票是真實正確的。”
原產地證書:一般沒有規定,在個別情況下,尤其對官方定貨時,則需要原產地證明書。
貨物清單:該清單上的內容應包括標記、號碼、貨包種類,帶有貨包內容和重量的外部尺碼。一定要避免使用“貨包/包裝”的標記。
四、自由港與保稅倉庫
泰國沒有自由貿易區,但政府通過建立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倉庫來鼓勵外國投資和發展外向型工業。拉塔克拉邦、沙沒巴干、邦比、南奔、倫查幫、春武裡等為出口加工區。出口加工區的優惠措施主要有:(1)減征50%的機器進口稅;(2)免征3年公司所得稅;(3)出口超過總銷售額30%的項目,免征原料或主要材料關稅,免征進口關稅。可預先向海關申請保稅倉庫,海關關員對規定領域內指定工廠的進口原料和加工的出口產品進行監督,要想成為指定的保稅工廠,工廠必須提交泰國海關所要求的保證書並支付年度保證金。
阿聯酋
一、進口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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