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房屋裝修150萬是否必須公開招投標 你去 我要自己學網站 就有你要的資料 我就在那裡學那 心底無私健康常在
提起自私,以往人們大多在思想道德的范疇中予以針砭。然而,你可知道,自私也是人們身心健康的大敵。 自私,首先是一種心理動機,這種心理活動,集中表現在某些人為追求個人私欲而冥思苦想,煞費心機。自私心理的膨脹,必然導致私欲行為的產生,而一旦未達目的時,便會產生各種不正常甚至反常的心理狀態。心理學稱之為“欲求不滿”。欲求不滿的心理又會迅速引發種種偏離行為。諸如情緒憂郁、壓抑,有的甚至酗酒、嗜煙、情緒暴躁,對周圍一切事物反感,甚至失去理智。現實生活中,因此而傷身害己或害人者不乏其例。其實,即使那些通過非正當手段暫時滿足某種私欲的人,也並非心安理得。 人的心境能否保持平和,情緒是否愉快,對於人的身心健康影響極大。病理學的實踐早已證明,暴傷脾,郁傷肝,火攻心,懼傷神。這些道理已成為日益普及的健康常識。有道是:“心底無私天地寬。”先哲之言當為人生身心健康的座右銘。要終生與身心健康為侶,唯一之良方乃努力培養和造就自己無私的寬廣胸懷。 對方屬於過錯方,你的證據足夠使你獲得更多的保護了,不要費盡心思做違法的事了,何必呢,既然想退出,就是想解脫的意思,何必為了一點錢把自己束縛住呢,你又不是一定要這些錢活命,不是自己的,就隨她去吧,失去了她,你將獲得更多,為了占有欲,失去一切,太不值得了。 好聚好散!都不小了,願你早日解脫。你可將一部分財產以贈與的形式托付給你的父母或好友,將一部分固定財產如房產更名給孩子如果孩子和你關系很好贈予不行,因你妻不會同意你贈,你的贈予是無效贈予。你只通過以下途徑來處理: 一是將房產抵押貸款,然後以做生意的名義虧出去。再就是給信得過的朋友打幾年前的借條,制造資不抵債,夫妻債務共同償還,最不可取的就是“我將放棄一切雇人殺了他們”,生命是寶貴的,何必為一個游戲感情的人,放棄自己的生命呢?想想你的女兒,想想你的其他親人。即使你只得一半,這一半你從前也是付出了辛苦的呀,你真要那樣的話,你一定會成功嗎?成功了對你又有什麼好處呢?女兒一天天長大,她還需要你解決成長的煩惱,解釋社會上的非正常現象,很多時候吃虧也是賺呢,我相信你會走出來,會擁有你應得的幸福。1、轉移財產周期太長,而且現在無論怎麼轉都會引起她的反對或注意,不可取; 2、不顧一切魚死網破,你自己有什麼劃算?萬不得已才這麼走,但你一想到孩子,你會心如刀絞; 3、上面網友說,找到對方過錯,這點很重要,證據不足,你可以假裝原諒她,趁機要她寫下保證書等文字依據,只要她自己承認,沒有捉奸在床又有什麼關系?這叫兵不厭詐!我認為搜集證據是最好的辦法。她的短信也是證據! 4、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一定要忍耐,否則你什麼都沒有了。 5、有的網友說算了,讓她自己去了,我不同意。首先我們要明確,這種傷害是精神性的,同時也是物質性的,你對過錯方的物質要求完全是正當的主張。我能夠理解你此時的心情。但你需要冷靜,可以放棄這些主張,但不是現在。高風亮節只能在需要的時候表現出來,否則那就是愚蠢。 不要把感情和財產糾纏到一起。 感情是說不清的事情,而財產是有形的,兩者是很難找到一個平衡點的。你為此事而苦惱,說明你在心底裡仍對她有一絲愛戀,因此首先是保持冷靜,切不可作出過激的行動。以下提供幾點供考慮: 1.從目前你手上的證據來看已經可以認定你的妻子是有過錯一方,你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可以多分。既然可以多分,給一點她又何妨呢? 2.假如真的離婚了,對女兒的撫養問題要先考慮。你結婚16年,不知道你的女兒多大了,如果超過10周歲,那就要征求女兒的意見願意跟誰了。無論女兒選擇跟誰,離婚受到最大傷害的還是女兒,一定要考慮她的心理健康成長。 3.還是好來好去協商解決的好。 祝你早日擺脫苦惱!先來一招“以退為進”,趁她知道你現在手頭上有部分不利於她的證據之機,跟她談判,看她願意不願意離婚,對財產分配的態度如何。如其不想離婚,可以要求她簽署保證書,但要在“保證書”上簡述通奸事項。只要她肯對此作說明並保證,你就有明顯的證據了。也可以進行偷拍其親密行為的。 如你們在結婚時有簽訂財產協議,按照協議分配。當然可以制造欠債無現款償還之狀,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但前提是借款用途為家庭生活或投資之用。現金等比較容易解決,可以轉移給父母。 凡事都有解決的辦法,從現有的情況,建議你暫時忍耐,收集更多有利於本身的證據。不宜輕舉妄動,或意氣用事,否則,不僅拿不回50%的財產,還有可能受刑罰之苦。給你列幾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相信你就能明白該怎麼做了: 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雖然對於房屋價值及歸屬問題雙方達不成協議時如何處理的問題,司法解釋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了明確規定: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應當按照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不宜以當初購房時的房款為依據,取得房屋一方給對方相對應的補償;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歸自己的,如果雙方同意,可以由雙方競價取得,未得到房屋的,可以獲得相對應的補償;雙方都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進行拍賣,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但是根據你現在提出離婚的前提條件是你的妻子構成了第四十六條的離婚賠償請求條件,那麼你完全可以通過正常途徑請律師到法院申請離婚並請求離婚賠償——對於你在婚姻期間的個人收入不進行離婚財產分配。 好了,相信你心裡已經有個數了,希望你能找到個好的解決辦法來保護你的正當權益,最後想提醒你的就是,不要使用轉移財產這樣的手段,第一雖然你的妻子對不起你在先,你也不必要因為她的不忠貞而做不光明的事情,男子漢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就算要分一半給她,你還有150萬,知足常樂,第二,你這樣的財產轉移是非法的,相信你妻子對你的財產也有一定了解,如果讓她找到你非法轉移財產的證據,到時候你想不分一半給她都不行了,你的離婚賠償請求權也會因為這一行為而浪費掉的。有以下幾個問題需要注意: 第一,你最後一句話說的很不妥當,很可能成為將來對你不利的證據,下不為例。 第二,你有三處房產還有車及財產怎麼說沒錢呢,你老婆和別人有染可能不僅是錢的問題 第三,你的財產是否都是結婚期間取得的,若不是則可能不是共同財產 第四,注意保留對你有利的短信和錄音,對方有過錯則分割財產時會少分 第五,關於轉移財產,方法很多,比如找個債權人或投資某個公司再倒手等等。
我看出你是一個極不浪漫的男人,你的妻子跟人有路是正常的(你也要負起責任)。
但你的妻子對你的心還是很重的,否則,早就和你離了,你還這麼說,這麼做真不懂女人心。
妻子跟你這麼多年,何必對她那麼小氣呢,就是她對不起你,無功也有苦勞,帶大孩子也不易。
如果,她對你無心,何必為你做甘多的事。
記住,夫妻同坐一條船,任意一個出錯,雙方都有責任。
我記得有一個朋友同我講過中國男人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這個問題是,男人很常對朋友大方,對妻子很小氣,對和他幾十年的妻子更小氣,對一個准備離婚的妻子是絕情。(如:朋友犯錯,男人可以什麼都原諒,妻子犯錯不可原諒之余還要分角不給,就算是自己犯錯,只要離婚也是想盡辦法,轉移財產,一分錢也不分給女方。多絕,中國男人,少氣到極點。)
小氣!!!!!
如果我是你的妻子,情願跳樓。 想離就找證據,法律重證據.不要想轉移財產,你知他也知,找出他有過錯的證據,對你很重要.你月薪四千,還有三百家產,來路不明想轉移,編這故事來賺人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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