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制作椅子 我們廠是做手工藝家具的,比如說戶外家具啊,pvc,pe一些材質的,還有真籐家具!都是手工制作的! 2003年9月,國內媒體大炒的“皇馬中國之行”結束不久,金嗓子的新廣告開始在央視等媒體大規模投放:隨著羅納爾多凌空射門,熟悉的聲音“金嗓子喉片,廣西金嗓子!”響起,接下來的畫面是肥羅拿著一盒金嗓子喉片沖觀眾樂。
電視廣告立刻在觀眾中引起較大反應。人們不相信是羅納爾多本人在替金嗓子做廣告,以為是模仿秀或者是用圖片合成的結果。在後來的年度“十大廣告”系列評選中,該廣告位列“中國十大受爭議電視廣告”第六名,羅納爾多也跻身“中國十大最不受歡迎廣告代言人”前三位。這樣的背景下,金嗓子公司方面始終堅持說與羅納爾多的合作是有合同的。
知情人講述內幕
某報駐西班牙撰稿人王磊是與羅納爾多經紀人走得最近的人之一。通過越洋連線,他給本報記者講述了羅納爾多“金嗓子廣告”誕生的來龍去脈。
30萬美金買照片
2003年皇馬在北京的時候,金嗓子通過廣州某報找到一個西班牙中間人。“中間人跟羅納爾多說,是一個企業朋友請他參加一個私人宴會,並許諾給羅納爾多幾十萬歐元,肥羅就去了。這筆錢就相當於出場費。”根據王磊描述,一天中午,企業派人把羅納爾多從下榻的北京飯店拉到長安俱樂部,連吃飯帶拍照,用了不到一個小時。“當時他們跟羅納爾多合了張影,並讓羅穿著印有‘金嗓子喉片’的球衣,拿著一盒藥拍了張照片,當時肥羅問,‘不是要讓我當形象代言人吧?’中間人說不是形象代言人,他就拍了。”
那次見面,據羅納爾多的經紀人說還是很愉快的,因為吃飯的時候沒有人跟他提任何關於代言的事情。當時羅納爾多從前的經紀人、那個西班牙中間人都在場,金嗓子那邊出席的有他們的女董事長。“就是以吃飯的理由,去拍了一張照片,結果被他們反復使用。金嗓子總共給了羅納爾多30萬美金。”王磊說。
肥羅氣得摔椅子
王磊提到羅納爾多穿著球衣拍的那張照片,並沒有被告知作為商業用途,只說企業的內部宣傳。拍完照片後,過了一段時間廣告就開始在中國播出,後來中國的一家企業專門去馬德裡找羅納爾多談代言,談到了金嗓子的廣告,他們表示不能理解肥羅為什麼會拍這樣的廣告,羅納爾多才第一次知道自己做金嗓子的形象代言人了。
“這大概是2005年初,他知道消息的時候我們都在場,當時在羅納爾多的屋子裡,他非常生氣,我記得他把自己坐的椅子提了起來,‘啪’地摔到屋外頭。後來大概過了一個星期,我們就得知他把一起去過中國的那個經紀人給炒了,後來雇了現在這個經紀人。”對這件事,王磊記得很清楚。
金嗓子對手逼肥羅
“那個時候羅納爾多已經想要告這個公司,但經紀人跟他說,你告他沒有用,你在中國不會拿到很高的賠償金,還等於給他做廣告,不值了。”
出人意料的是,今年中國另外一家藥廠主動找上門來,也想請羅納爾多做廣告,他們跟羅納爾多提的條件就是首先要解除和金嗓子的合同,不管你們之間是怎麼回事,一定要斷了關系。只有這樣,該藥廠才能與羅納爾多簽訂正式的代言合同。“這讓羅納爾多有了打官司的想法,他開始讓他的經紀人收集證據。”王磊預測,這個藥廠很有可能和金嗓子喉寶是競爭關系。
經紀人提出四點疑問
對於金嗓子廣告,羅納爾多的經紀人曾跟王磊談過四點疑問。第一點,如果肥羅給一個品牌做代言,他一定會在自己的官方網站上鏈接該公司的標志,比如耐克,而他的網站上並沒有金嗓子的標志。經紀人提出的第二個疑問:“沒有一個球員的代言廣告,幾乎在三年的時間裡,沒有任何的改變。用的是同一條廣告語:“保護嗓子,請用……”而且拍攝也是粗制濫造。第三點,一般的代言,明星在一年中得為企業做一次或幾次商業宣傳,但是羅納爾多從來沒有參加過金嗓子的活動,除了那唯一的一次見面,沒有過第二次接觸。最後一點是,“羅納爾多做廣告,至少化妝一小時,你看他那個廣告化妝了嗎?你見過有一個代言人穿著便裝,胡子拉碴,邋裡邋遢就做代言人了?”
已在北京請好律師
王磊說:“羅納爾多的經紀人說他們連北京的律師都請好了,能跟金嗓子就這麼算了嗎?他說‘只要忙完羅納爾多轉會的事就會起訴’。”
1月20日,記者在聯系廣西金嗓子集團辦公室未果的情況下聯系到金嗓子集團的經營部門,工作人員說金嗓子的廣告由廣西科嘉藝廣告公司全權代理。當記者問時,對方反問:“你是不是想問羅納爾多的事?那這個無可奉告。”“當時是有合同嗎?”記者追問。“有的。”對方回答。
記者:這個合同在哪裡?廣西還是北京?
科嘉藝:合同是廠裡跟羅納爾多那邊簽的,你直接找廠辦公室吧。
記者:您見過合同嗎?
科嘉藝:沒有。
記者:那您怎麼知道有合同啊?
科嘉藝:沒有合同我們不會播的,我們領導肯定看過合同。你直接到廠家問吧。據我所知合同是有的。
但截止發稿,記者仍未收到金嗓子廠家的回復。
央視廣告部:
代言糾紛和我們無關
某記者透露,羅納爾多經紀人提到,這回起訴將把大量播放金嗓子廣告的中央電視台列為第二被告。
央視廣告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到央視做廣告,和代言人有沒有合同有的需要查,有的則不需要,但具體怎麼區分她不肯細說。“片子上有什麼糾紛是企業、制作方和代言人之間的糾紛,跟我們沒有關系,只要他手續齊全就可以播出。”聽說記者是問羅納爾多欲與金嗓子打官司的事,工作人員說:“和我們有什麼關系?我們沒有接到什麼通知,我們不知道。”
據《青年參考》
金嗓子:“沒代言合同肯定不會播”
因為一則在中國家喻戶曉的廣告,被中國球迷戲稱為“肥羅”的巴西球星羅納爾多不僅要告廣西金嗓子集團,還有可能把中央電視台列為第二被告。據知情人透露,羅納爾多的經紀人法比亞諾已經請了兩名中國律師收集證據,經紀人決定在下月初忙完肥羅轉會事宜後來北京與律師會面,並有可能召開新聞發布會。
羅納爾多的經紀人透露,金嗓子發布的羅納爾多代言產品廣告沒有得到羅本人同意,羅納爾多也根本沒有和金嗓子集團簽訂任何合同。他們認為金嗓子在廣告中濫用羅納爾多的形象,致使羅納爾多的形象在中國受到嚴重破壞。 <br/><br/><fontcolor=#0556a3>參考文獻:</font> http://news.sohu.com/20070126/ 當時偶就覺得肥羅不可能給他們代言,他們以為肥羅不會為這樣的事跟他們較真,現在的人為什麼事都不管用什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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