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珀是誰 王珀個人履歷以及其與本溪大正木業有限公司、本溪田納溪木業有限公司、本溪益升木業有限公司的關系 時間:2005年5月26日,地點:本溪市工商局檔案室 調查對象:本溪大正木業有限公司、本溪田納溪木業有限公司、本溪益升木業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 調查結果表明: 1、王珀本人至今是以上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且現這三家公司均已被吊銷〈營業執照〉,已沒有營業也沒有辦公場地; 2、王珀的個人履歷表顯示:王珀從未當過海軍,更談不上海軍大校的問題。王珀個人只在1970年至1977年任職於沈陽軍區通訊團; 3、關於中國海洋直升機專業公司任命王珀為大連中海直集團公司(系上述三公司的股東)經理、法定代表人的文件,有造假之嫌疑。律師在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查時發現該文文號為“[1991]中海直人字第178號”,有中海直公司蓋章、無總經理王兵個人印鑒,而律師在本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查時發現該文文號同為“[1991]中海直人字第178號”,但只有總經理王兵的個人印鑒,無中海直公司蓋章,兩份任命文件內容相同。在本溪小市王珀如此強調總經理王兵的個人印鑒,其用意可想而知。 4、王珀在本溪時自稱是某中央領導的孫子,在公共場合經常穿著海軍大校服。
對王珀捐款10萬元至今未兌現的核實 時間:2005年5月27日下午,地點:本溪縣高級中學總務處辦公室 調查對象:現任本溪縣高級中學總務處主任孫本飛老師 調查結果表明: 1、1995年左右,王珀表示要向本溪縣高中捐款10萬元,在學校籌辦的捐款儀式上,王珀身穿一件藍色兩槓四星的海軍大校服出席,另有三個穿著少校以上軍銜軍服的女性陪同; 2、迄今為止,王珀承諾捐的10萬元款一直都未兌現。
對王珀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欠款情況的核實 時間:2005年5月27日下午,地點:中國農業銀行本溪滿族自治縣支行辦公室 調查對象:本溪益升木業有限公司和本溪田納西木業有限公司欠貸情況 調查結果表明: 1、本溪益升木業有限公司向該行貸款人民幣15980000元至今未還; 2、本溪田納西木業有限公司向該行貸款人民幣7500000元至今未還。
關於王珀私刻公章騙錢的調查 時間:2005年6月18日,地點:寧波長江廣告公司辦公室 調查對象:寧波長江廣告公司總經理殷傳生 調查結果表明: 1、王珀向他公司借款85萬元人民幣,借據上有王珀本人簽名,也蓋有國力俱樂部的假公章; 2、國力俱樂部真公章全稱為“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合同專用章”,他使用的假公章全稱為“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 3、國力俱樂部在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應訴時明確否定王珀使用的公章的真實性; 4、寧波長江廣告公司已就王珀使用假公章騙錢一事向寧波市公安部門報案;
關於王珀參與打假球、賭球相關事實的調查 (一)殷傳生的說法 時間:2005年6月18日,地點:寧波長江廣告公司辦公室 調查對象:寧波長江廣告公司總經理殷傳生 調查結果表明: 1、王珀是個賭徒,他參與賭球、打假球有很多線索,他本人已向中國足協提供了關於王珀打假球的線索; 2、關於談論王珀打假球開價500萬一事,殷傳生證實此事是在本報記者王偉與新聞線索提供者劉先生和《寧波晚報》的記者李華軍等四人一起吃飯時劉先生說的,但具體討價還價的金額他記不清了。 3、殷傳生向律師確認,他說過“王珀是個賭徒,他就是靠通過國力俱樂部賣球而賺錢的,上賽季一場聯賽中,王珀自己收錢導演了一場放水給客隊的假球”這樣的話。
(二)《寧波晚報》記者李華軍的證明 時間:2005年6月12日,地點:廣州市 調查對象:《寧波晚報》的體育記者李華軍 調查結果表明: 1、2005年4月13日在寧波湘楚人家飯莊,在與本報記者王偉、殷傳生和劉先生一起吃飯時,劉先生談到王珀開價500萬的事:當時某球隊想讓國力淨負7個球,向王珀開價,王珀嫌低不同意,伸出五指表示要500萬元,後來對方認為要價太高,沒同意。 2、王珀賭球、打假球的事情在圈內也有盛傳,也有報道說王珀操縱球隊。”
那家伙一看就不是什麼好東西,作為陝西人我為他兒感到恥辱。。。。。。 國力用他估計是自身財力方面的原因,李志民沒他滑頭所以才不當什麼老總。 做人應該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他王珀算什麼東西~一看他那形狀和眉眼就知道不是什麼好東西.王珀就一垃圾 一個臭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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