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於七層住戶窗戶是否應采用鋼化玻璃,若需采用請列出相關條例 不一定。 根據《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的鋼化玻璃、夾層玻璃及由鋼化玻璃或夾層玻璃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單片半鋼化玻璃(熱增強玻璃)、單片夾絲玻璃不屬於安全玻璃。 第六條建築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築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層及7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於500mm的落地窗; 可根據上述兩條規定加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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